社会主义改造 改造的方式有哪些?
1、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从1951年12月开始,党中央颁发了一系列的决议,规定了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后基本完成,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96.3%。
通过合作化道路,把农民个体经济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理论和实践。1953年春,中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获得土地的农民有着极大的生产积极性,但分散、脆弱的农业个体经济既不能满足工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又有两极分化的危险(原因)。
中国共产党当时认为只有组织起来互助合作,才能发展生产,共同富裕。
1953年,先后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中国农村开始了互助合作运动引导他们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到1956年底,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大概过程为:互助小组→初级社→高级社。
2、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通过合作化道路,把个体手工业转变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和实践。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11月开始至1956年底结束,全国90%以上的手工业者加入了合作社。
个体手工业是以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从事商品生产的一种个体经济,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的地位。1952年手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1%,农村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很大部分来自手工业。
从1953年起,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决定逐步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改造采取合作化的形式和逐步过渡的步骤,从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再发展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底参加手工业合作组织的人数已占全国手工业从业人数的91.7%,基本上完成了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大概过程为:生产小组→生产合作社。
3、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将民族资本主义经济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和实践。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过渡时期的一项基本任务。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4年至1956年底全面进行。
党对之采取了“和平赎买”的政策,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逐步将其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而且将所有制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努力使剥削者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中具有两面性,既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又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相应也具有两面性。
历史意义:
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极大地促进了工、农、商业的社会变革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
政治上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建立;经济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我国基本确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开辟了道路;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的社会变革。
一、对农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
(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列宁的合作化理论,通过互助合作的途径,逐步把个体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主要经验有:
1.采取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以及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引导农民自愿联合起来。
2.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创造了经过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再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合作社,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的形式,引导农民逐步摆脱私有制。
3.贯彻了依靠贫下中农、团结中农、对富农采取从限制到逐步消灭的阶级路线,把对经济制度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把消灭剥削阶级和改造剥削阶级份子结合起来,从而团结了广大的农民,共同走上合作化的道路。
(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
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和列宁关于对资产阶级“和平赎买”的设想,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主要经验有:
1.在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采取和平改造的方针。
2.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创造了在工业中实行委托加工、计划定货、统购包销,在商业中实行经销代销等低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再逐步发展到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在利润分配方面采取赎买的办法,从实行“四马分肥”发展到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后的定息办法。
3.保持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联盟,不剥夺其政治权利。在改造资本主义的同时,给资本家出路,发挥他们的一技之长,使其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并逐步把资本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4.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历史性胜利。
三、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
首先,经过三年艰苦奋斗,国民经济已基本恢复。这就要求国家社会形态应摆脱新民主主义社会这种过渡性质,而逐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其次,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客观上要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渐成为中国的主要矛盾,它们之间的斗争日趋激烈,这就需要国家进行适当的政策调整,在保证工人阶级利益的前提下,有步骤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从而彻底解决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这种矛盾。
最后,这也是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新民主主义经济中既包含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因素,又包含了非社会主义的因素。但总体来说,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和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占据了领导地位,它们决定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方向;相反,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则是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有益的补充,居于次要的地位。总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社会发展大势所趋。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是切实可行的,这是由民族资产阶级和中国共产党这两个方面因素决定的。第一、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时期,虽然民族资产阶级受追逐高额利润本能的驱使,经常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干出许多违法乱纪的事情,但是另外一方面他们还是拥护党的领导和新民主主义政策的,也愿意为新中国建设服务。这就为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民族资产阶级提供了可能,即中国共产党可以通过正确的政策,利用民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本主义积极的方面,克服其消极的一面,最终引导他们走上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第二、最关键的因素在执政党——中国共产党,这需要他们制定正确的改造方针和政策。为此,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一系列“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正确政策。同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通过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逐步实现的,这也使民族资产阶级最终接受了和平赎买。
根据材料可以知道,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精神是:对他们的改造是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必经之路;改造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稳步前进;不能急于求成,要有对他们进行长期改造的耐心;树立改造必定成功,社会主义一定实现的信心。
国家资本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人民政府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将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改造使它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也是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来训练干部、改造资产阶级分子的主要环节。国家资本主义作为改造和过渡作用的集中体现是:其一,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它向前迈进一步就是社会主义;其二,国家资本主义是资本家最能够接受的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形式,而且也是工人阶级可以参与资本家企业管理的最有效形式。其三,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公私合营是民族资产阶级最后的阵地,它可以让民族资产阶级和平地交出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也使中国最终走向社会主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