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有哪些分类?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文件起草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2、简明扼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3、 谦虚谨慎,勤勉及时。
4、贵在得“体”,合乎体式,合乎身份。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正确。时间一般要写具体的年月日。使用数字时,除公文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者外,一般用汉字书写。
扩展资料:
公文特点:
1、有法定作者制发。法定作者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及其领导人。
2、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现行效用。法定权威性是指公文在法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能够对受文者的行为产生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影响。 现行校用指公文在其内容所针对的现行公务活动中直接发挥实际效力具有依据和凭证功能。
3、公文具有规范的体式和特定的处理程序。公文的规范体式是指公文的文体和格式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收文和发文均有一定的处理程序各环节皆有顺序性和规范性不得自行其是。
明确行文关系,严格按照行文规则办文:
1、要按办文意图和行文关系选准文种,分清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同一方向行文也要确定合适的文种,如上行文中请示与报告不能混淆。
2、不能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当抄报被越过的上级机关。“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3、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4.、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报直接上级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文书
(一)请示
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二)报告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三)指示
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
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五)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六)通知
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七)通报
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八)决定、决议
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九)函
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十)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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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无非就是领导讲话、经验交流、汇报、总结等,特别是领导讲话,要想写了之后让领导放光,要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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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注重积累。看到好的材料、素材和框架要注意积累,电子学习资料,纸质学习资料。
第三,学习政策理论,把指导思想融汇贯通,才能写出有高度的好材料。
第四,和材料大拿一起“磨”材料,体会什么是“拈断数茎须”。
根据形成的作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公文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通用公文,指各类各级机关普遍使用的文件,如请示、报告、函等;专用公文,指在一定专业机关和业务范围内专门使用的文件,如外交文件、司法文件、军事文件、会计文件等。
根据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序,公文可分为对外公开、限国内公开、内部使用、秘密、机密、绝密六类。
制发公文的机关根据行文方向,可将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类。
根据内容的性质,公文可分为规范性、领导指导性、公布性、陈述呈请性、商洽性、证明性文件等。
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公文可分为平件、急件、特急件三类。
根据来源,在一个机关内部可将公文分为收文、发文两类。
二、通用公文的文种
文种,又称公文的名称,用以表明公文的性质、适用范围和作者职能权限以及制发公文的目的要求等。在公文中正确标明文种,有利于维护公文的权威性与有效性,并为公文的撰写、处理提供便利。
我国行政系统的通用公文文种主要有:
(1)规范性文件: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2)领导指导性文件:命令(令)、决定、指示、批复、通知、通报。
(3)公布性文件:公告、通知。
(4)陈述呈请性文件:议案、请示、报告、调查报告。
(5)商洽性文件:函。
(6)会议文件:会议纪要。
中国共产党机关的通用公文文种主要有:
(1)规范性文件:条例、规定。
(2)领导指导性文件: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批复。
(3)公布性文件:公报。
(4)陈述呈请性文件:报告、请示。
(5)商洽性文件:函。
(6)会议文件: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