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犯罪的,触犯了刑法,对吗?
四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犯罪的,触犯了刑法,对吗?那定罪的是企业法人还是公司财务负责人还是开发票的普通员工呢?是企业领导让普通员工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员工并不知道自己开...
四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犯罪的,触犯了刑法,对吗?那定罪的是企业法人还是公司财务负责人还是开发票的普通员工呢?是企业领导让普通员工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员工并不知道自己开的发票是为他人虚开的,这名员工是不是也是犯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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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负其责。财务主管要负主要责任。企业要以得到惩罚。我们一定要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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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一般有四种,即:
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4、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在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
以上行为需要达到法定情节才构成犯罪。改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另外,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构成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相应的刑罚。如果员工是按规则正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己不知道是领导虚开,则不构成犯罪。
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4、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在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
以上行为需要达到法定情节才构成犯罪。改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另外,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构成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相应的刑罚。如果员工是按规则正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己不知道是领导虚开,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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