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题目求答案
某贸易企业为居民企业,2019年经营业务汇总资料如下:商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销售成本450万元,销售费用319万元(其中广告费180万元),管理费用150万元(其中业...
某贸易企业为居民企业,2019年经营 业务汇总资料如下:商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 销售成本450万元,销售费用319万元(其中广告费180万元),管理费用1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4万元),财务费用25万元,税金及附加16万元,营业外收入60万元,营业外支出20万元(其中税法认定的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组织向贫困山区捐献12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4万元),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80万元;本年度共拨缴职工工会经费2万元,累计支付职工福利费8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6万元;当年已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为16.45万元。已知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0。
要求: (以万元为单位,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1)计算会计利润总额;
(2)分析广告宣传费、业务招待费、营业外支出、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情况;
(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应补交的所得税;
(5)计算所得税费用;
(6)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展开
要求: (以万元为单位,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1)计算会计利润总额;
(2)分析广告宣传费、业务招待费、营业外支出、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情况;
(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应补交的所得税;
(5)计算所得税费用;
(6)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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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计利润总额
=商品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销售费用319万元-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000-450-319-150-25-16+60-20
=80(万元)
(2)
广告宣传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第四十四条 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为:1000*15%=150(万元)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需调增纳税额为:180-150=3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 :
1)按照发生额计算:34*60%=20.4(万元)
2)按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计算:1000*5‰=5(万元)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需调增纳税额为:34-5=29(万元)
营业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 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捐赠扣除限额:80*12%=9.6(万元)
以上计算结果,需调增纳税额为:12-9.6=2.4(万元)
税收滞纳金不可税前扣除,需全额调增纳税额4万元。
工会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80*2%=1.6(万元)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需调增纳税 额:2-1.6=0.4(万元)
职工福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为:80*14%=11.2(万元)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可全额税前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为:80*8%=6.4(万元)
根据 以上计算结果,可全额税前扣除。
(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交税所得额=80+30+29+2.4+4+0.4=145.8(万元)
(4)计算应补交的所得税;
应补交所得税=145.8*25%-16.45=20(万元)
(5)计算所得税费用;
计算所得税费用=145.8*25%=36.45(万元)
(6)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36.4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6.45万元
借:本年利润 36.45万元
贷:所得税费用36.45万元
会计利润总额
=商品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销售费用319万元-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000-450-319-150-25-16+60-20
=80(万元)
(2)
广告宣传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第四十四条 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为:1000*15%=150(万元)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需调增纳税额为:180-150=3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 :
1)按照发生额计算:34*60%=20.4(万元)
2)按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计算:1000*5‰=5(万元)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需调增纳税额为:34-5=29(万元)
营业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 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捐赠扣除限额:80*12%=9.6(万元)
以上计算结果,需调增纳税额为:12-9.6=2.4(万元)
税收滞纳金不可税前扣除,需全额调增纳税额4万元。
工会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80*2%=1.6(万元)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需调增纳税 额:2-1.6=0.4(万元)
职工福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为:80*14%=11.2(万元)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可全额税前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为:80*8%=6.4(万元)
根据 以上计算结果,可全额税前扣除。
(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交税所得额=80+30+29+2.4+4+0.4=145.8(万元)
(4)计算应补交的所得税;
应补交所得税=145.8*25%-16.45=20(万元)
(5)计算所得税费用;
计算所得税费用=145.8*25%=36.45(万元)
(6)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36.4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6.45万元
借:本年利润 36.45万元
贷:所得税费用36.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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