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第一次参加新概念作文比赛写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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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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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明天没有太阳 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作者决赛文章
一
项斯微说:有一种烦恼是莫名其妙的。这句话在我身上不准。因为我有成千上万中烦恼都是莫名其妙的。比如我总是会担心假如自己下辈子变成了一只金鱼,那我的尾巴是很长很漂亮还是很短很难看;假如我在高考的时候突然忘掉了那些我写过千百遍的化学方程式,那我会不会急得当场就掉下眼泪;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么面对悠长悠长而又寂寞的黑夜,我是应该去逢一个像丁香一样结着愁郁的姑娘还是应该蒙头睡个好觉。
这些都是问题。
本来我可以像黄河的水一样绵绵不绝地假如下去,可是席慕容告诉我: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所以我适可而止。
黄河也有断流的日子。
二
“恩,成都的夜/黑不黑/有没有青城的寺庙黑/有没有青石板路黑/恩,我问你呢/是你的长发黑/还是我的思念黑”
我本来是去“榕树下”网站看小引的诗的,结果看到了这样一首山歌一样的“黑”诗。而我想要告诉小引的是:成都的夜,非常黑。
我在成都上飞机的时候已经暮色四合了。整个城市在我脚下斑斓闪烁,而当我穿过薄薄的云层的时候,脚下的灯火已经如同满天的繁星了,而那片黑色的大地,那个生我养我的黑色盆地,就真的如同一幅漆黑的天幕。而我的头顶上是同样的情景。
头上脚下都是星空。这看上去像个美丽的幻觉。
也许从这个意义上说,黑夜也是可以很美丽的。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么夜色会蔓延多远呢?
安妮宝贝说:当黄昏来临暮色四合,我的手指就开始蠢蠢欲动。
安妮是个特别的人,一个异常漂泊的灵魂。她总是在深夜里写字,写下她那些如同生长在水中的美丽幻影。而我是看她的文字看多了,所以我也养成了在深夜写字的这样一个不怎么好的习惯。
凌晨的时候,我的那些不安分的灵感就会开始跳跃,从指间叮定当当地掉下来,落到纸上发出钻石的声响。我开始习惯在雀巢咖啡的浓烈香味中,在浓得让人窒息的夜色中面对电脑不断key in key in。一直弄到自己精疲力尽,倒在床上幸福的抽筋。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想我可以写出好多好多的字,然后卖给那个有些宠爱我的编辑,然后我就会有很多的钱,然后我就可以买回那把我心爱的羽毛球拍了。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也许是件好事。
三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接下来的黑夜会有多么庞大?
暗夜零度胎生。舒婷的诗。
当黑夜以顽固的姿态一再膨胀的时候,无边无际的黑暗要么令我僵硬,要么令我热血沸腾,而这种状态很是歇斯底里,我是知道的。
晚上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倒在床上,透过高大的玻璃窗看那个黑色的天幕,看暗白色的云多飘过天空时散发出寂寞而清凉的气息。
我也喜欢蹲在马路边上,看着大片大片的梧桐树叶纷乱的下坠,如果天冷,就抱紧自己的膝盖。这是个好姿势,像个寂寞的乖孩子。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想我应该在那个黑夜里好好地流一场眼泪。
我是个爱假如的人,真的。我最常做的一个假如是:假如时光倒退两年。
假如时光倒退两年,我想我不会上令人累到麻木的高中,我想我会随便挑所中专然后随便挑个专业然后随便的生活,并且义无返顾;我会像北大那个很有灵气的女孩子那样做好“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准备;我会写很多很多的稿子然后交给我所熟悉的编辑;我会继续努力做我的电台节目直到它人尽皆知;我会学会钢琴会让自己的十指无比灵性,而不是像现在一样从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角度扭曲自己的手指来使用左手定则右手定则。
然而爱因斯坦告诉我假设是不会成立的。
所以我还是只有抱着大堆数学试卷沿着墙根快快走,还是只能偶尔从书堆里抬头看看天上寂寞的云和热闹的风,还是只好继续在夜晚僵硬或者沸腾。
黑夜令我恐慌。
四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么黑夜真的是会令我恐慌的。
尽管我深深迷恋着那些在黑夜里盛放的美丽幻觉与黑色花朵,但如果让我选择我还是宁愿明天阳光明媚。
我想我骨子里还是热爱阳光的。
就正如我告诉我的朋友,其实我骨子里是个安静的人只是偶尔莫名其妙的聒噪,可是朋友却告诉我其实你骨子里是个聒噪的人只是偶尔莫名其妙的安静一样。
很多时候一件事情都是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讲道理的。
我喜欢在白天的时候坐在阳台如水般流动的金色阳光中,手里拿着很厚很厚的英文词典,翻那些很长很长的英文词条,这是我最为安静的时候。而大多数时候我是不安分的,同桌总是高频率地提醒我:你不要疯脱了形。
我家对面的阳台上总是有一个梳着细长辫子的女生在认真的背一些英文语法,可惜很多是错的。她读英语时很认真,咬牙切齿,神态很像我的初中同桌。同桌也是梳着细长的辫子,可是她的面目已经很是模糊了。记忆就像一堆散在地上的玻璃碎片,拼凑起来会很花时间,况且手边没有一块橡皮之类的东西供我想起同桌的她。
记忆已经遗失,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个黄昏。
某个一去不再回来的血色夕阳。
太匆匆,太匆匆,是悲哀,是悲哀。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你走你的独木桥,我唱我的夕阳调,谁的孤独,像一把刀,杀了我的外婆桥,杀了我的念奴娇。
美丽的杜拉斯说:当一个人开始喜欢回忆的时候,那么他就已经开始老了。
我想我是在努力地回忆,或者说我是在努力地变老。
我想我真的是个疯狂的人。
五
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令其疯狂,可是我疯狂了这么久,上帝为什么还不把我毁掉?
这是个问题。
还有还有,圣经上说世界末日的前一天太阳不会升起,可是后天又不是世界末日,为什么会有人怀疑明天的太阳不会升起呢?
这又是一个问题。
我想上帝他老人家现在一定在悠闲修剪他的脚指甲。
六
前世是我一个比较固定的网友,他是个聪明的人,一个上大四了还把自己叫做孩子的人。我和前世最初认识是他想把我的几篇文章弄到他的网站去,而他很负责任地E-MAIL来告诉我一声。我们总是在晚上很开心地聊天。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想我可以和前世长时间地聊天,一直聊到两人口吐白沫。
前世最初是个诗人,后来不写了,他的理由是“我的手指在背叛我的思想后死掉了”。
前世说他的前世是撒哈拉里的一粒沙子,于是我就给他讲起那个美丽的故事:我每想那个人一次,上帝就掉下一粒沙,于是就有了撒哈拉。
我问他我前世是什么,他告诉我:漂泊的浮萍没有根,无家的流水不会疼,孤独的第四维没灵魂。其实你前世是一枚钟面上的指针,一边原地转圈一边看着时光一去不返而你无能为力。
他总是这么一针见雪地刺伤我,以至于很多个晚上我都不得不关掉电脑,然后喝上一大杯开水,然后告诉自己:别怕别怕,今晚好好睡,今晚好好睡。
可是我总是坚持苏醒。
在黑夜中坚持苏醒的人代表着人类最后的艰守,而这种人却往往容易最先死掉。
我感到莫大的悲哀。
黑夜别来,我爱阳光。
七
旧历的年尾毕竟最像年尾。鲁迅这句看起来像病句一样的话其实说得很有道理。
我在上海这个唯美的城市漂泊,一边看着街上的大红灯笼越挂越多,一边看着太阳的光线越来越弱,我甚至有点 担心明天那个光芒万丈的太阳会不会真的淡出了。
我走在两边长满美丽法国梧桐的马路上,我总是在想妈妈会不会在饺子里包好硬币,然后坐在桌前等我。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借我一对黑翅膀,我要飞回家。
八
我把文章分成了八段,这是个吉利的数字。
冬天已经深了,我知道不久即将春光明媚。
这个冬天就像是个美丽的幻觉,一切的一切都被压成了那种很薄很薄的明亮底片,放在我的心上。在阳光越来越淡,日历越撕越薄的同时,我的电脑里的文字却越来越多。里面堆满了我美丽的幻觉,像是个华丽的垃圾场。当我在出发来上海的前一天清理我的文字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幸福的小乞丐。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知道这是假的。
可是我的那些黑色诗歌,我头上脚下的星空,我蹲在路边的寂寞姿势,我的英文词典,我家对面的长发女生,我看过的灯笼走过的路,这些统统都是真的。
还有过年了,我想快点快点快点回家。
这也是真的。
一
项斯微说:有一种烦恼是莫名其妙的。这句话在我身上不准。因为我有成千上万中烦恼都是莫名其妙的。比如我总是会担心假如自己下辈子变成了一只金鱼,那我的尾巴是很长很漂亮还是很短很难看;假如我在高考的时候突然忘掉了那些我写过千百遍的化学方程式,那我会不会急得当场就掉下眼泪;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么面对悠长悠长而又寂寞的黑夜,我是应该去逢一个像丁香一样结着愁郁的姑娘还是应该蒙头睡个好觉。
这些都是问题。
本来我可以像黄河的水一样绵绵不绝地假如下去,可是席慕容告诉我: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所以我适可而止。
黄河也有断流的日子。
二
“恩,成都的夜/黑不黑/有没有青城的寺庙黑/有没有青石板路黑/恩,我问你呢/是你的长发黑/还是我的思念黑”
我本来是去“榕树下”网站看小引的诗的,结果看到了这样一首山歌一样的“黑”诗。而我想要告诉小引的是:成都的夜,非常黑。
我在成都上飞机的时候已经暮色四合了。整个城市在我脚下斑斓闪烁,而当我穿过薄薄的云层的时候,脚下的灯火已经如同满天的繁星了,而那片黑色的大地,那个生我养我的黑色盆地,就真的如同一幅漆黑的天幕。而我的头顶上是同样的情景。
头上脚下都是星空。这看上去像个美丽的幻觉。
也许从这个意义上说,黑夜也是可以很美丽的。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么夜色会蔓延多远呢?
安妮宝贝说:当黄昏来临暮色四合,我的手指就开始蠢蠢欲动。
安妮是个特别的人,一个异常漂泊的灵魂。她总是在深夜里写字,写下她那些如同生长在水中的美丽幻影。而我是看她的文字看多了,所以我也养成了在深夜写字的这样一个不怎么好的习惯。
凌晨的时候,我的那些不安分的灵感就会开始跳跃,从指间叮定当当地掉下来,落到纸上发出钻石的声响。我开始习惯在雀巢咖啡的浓烈香味中,在浓得让人窒息的夜色中面对电脑不断key in key in。一直弄到自己精疲力尽,倒在床上幸福的抽筋。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想我可以写出好多好多的字,然后卖给那个有些宠爱我的编辑,然后我就会有很多的钱,然后我就可以买回那把我心爱的羽毛球拍了。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也许是件好事。
三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接下来的黑夜会有多么庞大?
暗夜零度胎生。舒婷的诗。
当黑夜以顽固的姿态一再膨胀的时候,无边无际的黑暗要么令我僵硬,要么令我热血沸腾,而这种状态很是歇斯底里,我是知道的。
晚上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倒在床上,透过高大的玻璃窗看那个黑色的天幕,看暗白色的云多飘过天空时散发出寂寞而清凉的气息。
我也喜欢蹲在马路边上,看着大片大片的梧桐树叶纷乱的下坠,如果天冷,就抱紧自己的膝盖。这是个好姿势,像个寂寞的乖孩子。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想我应该在那个黑夜里好好地流一场眼泪。
我是个爱假如的人,真的。我最常做的一个假如是:假如时光倒退两年。
假如时光倒退两年,我想我不会上令人累到麻木的高中,我想我会随便挑所中专然后随便挑个专业然后随便的生活,并且义无返顾;我会像北大那个很有灵气的女孩子那样做好“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准备;我会写很多很多的稿子然后交给我所熟悉的编辑;我会继续努力做我的电台节目直到它人尽皆知;我会学会钢琴会让自己的十指无比灵性,而不是像现在一样从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角度扭曲自己的手指来使用左手定则右手定则。
然而爱因斯坦告诉我假设是不会成立的。
所以我还是只有抱着大堆数学试卷沿着墙根快快走,还是只能偶尔从书堆里抬头看看天上寂寞的云和热闹的风,还是只好继续在夜晚僵硬或者沸腾。
黑夜令我恐慌。
四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么黑夜真的是会令我恐慌的。
尽管我深深迷恋着那些在黑夜里盛放的美丽幻觉与黑色花朵,但如果让我选择我还是宁愿明天阳光明媚。
我想我骨子里还是热爱阳光的。
就正如我告诉我的朋友,其实我骨子里是个安静的人只是偶尔莫名其妙的聒噪,可是朋友却告诉我其实你骨子里是个聒噪的人只是偶尔莫名其妙的安静一样。
很多时候一件事情都是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讲道理的。
我喜欢在白天的时候坐在阳台如水般流动的金色阳光中,手里拿着很厚很厚的英文词典,翻那些很长很长的英文词条,这是我最为安静的时候。而大多数时候我是不安分的,同桌总是高频率地提醒我:你不要疯脱了形。
我家对面的阳台上总是有一个梳着细长辫子的女生在认真的背一些英文语法,可惜很多是错的。她读英语时很认真,咬牙切齿,神态很像我的初中同桌。同桌也是梳着细长的辫子,可是她的面目已经很是模糊了。记忆就像一堆散在地上的玻璃碎片,拼凑起来会很花时间,况且手边没有一块橡皮之类的东西供我想起同桌的她。
记忆已经遗失,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个黄昏。
某个一去不再回来的血色夕阳。
太匆匆,太匆匆,是悲哀,是悲哀。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你走你的独木桥,我唱我的夕阳调,谁的孤独,像一把刀,杀了我的外婆桥,杀了我的念奴娇。
美丽的杜拉斯说:当一个人开始喜欢回忆的时候,那么他就已经开始老了。
我想我是在努力地回忆,或者说我是在努力地变老。
我想我真的是个疯狂的人。
五
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令其疯狂,可是我疯狂了这么久,上帝为什么还不把我毁掉?
这是个问题。
还有还有,圣经上说世界末日的前一天太阳不会升起,可是后天又不是世界末日,为什么会有人怀疑明天的太阳不会升起呢?
这又是一个问题。
我想上帝他老人家现在一定在悠闲修剪他的脚指甲。
六
前世是我一个比较固定的网友,他是个聪明的人,一个上大四了还把自己叫做孩子的人。我和前世最初认识是他想把我的几篇文章弄到他的网站去,而他很负责任地E-MAIL来告诉我一声。我们总是在晚上很开心地聊天。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想我可以和前世长时间地聊天,一直聊到两人口吐白沫。
前世最初是个诗人,后来不写了,他的理由是“我的手指在背叛我的思想后死掉了”。
前世说他的前世是撒哈拉里的一粒沙子,于是我就给他讲起那个美丽的故事:我每想那个人一次,上帝就掉下一粒沙,于是就有了撒哈拉。
我问他我前世是什么,他告诉我:漂泊的浮萍没有根,无家的流水不会疼,孤独的第四维没灵魂。其实你前世是一枚钟面上的指针,一边原地转圈一边看着时光一去不返而你无能为力。
他总是这么一针见雪地刺伤我,以至于很多个晚上我都不得不关掉电脑,然后喝上一大杯开水,然后告诉自己:别怕别怕,今晚好好睡,今晚好好睡。
可是我总是坚持苏醒。
在黑夜中坚持苏醒的人代表着人类最后的艰守,而这种人却往往容易最先死掉。
我感到莫大的悲哀。
黑夜别来,我爱阳光。
七
旧历的年尾毕竟最像年尾。鲁迅这句看起来像病句一样的话其实说得很有道理。
我在上海这个唯美的城市漂泊,一边看着街上的大红灯笼越挂越多,一边看着太阳的光线越来越弱,我甚至有点 担心明天那个光芒万丈的太阳会不会真的淡出了。
我走在两边长满美丽法国梧桐的马路上,我总是在想妈妈会不会在饺子里包好硬币,然后坐在桌前等我。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借我一对黑翅膀,我要飞回家。
八
我把文章分成了八段,这是个吉利的数字。
冬天已经深了,我知道不久即将春光明媚。
这个冬天就像是个美丽的幻觉,一切的一切都被压成了那种很薄很薄的明亮底片,放在我的心上。在阳光越来越淡,日历越撕越薄的同时,我的电脑里的文字却越来越多。里面堆满了我美丽的幻觉,像是个华丽的垃圾场。当我在出发来上海的前一天清理我的文字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幸福的小乞丐。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知道这是假的。
可是我的那些黑色诗歌,我头上脚下的星空,我蹲在路边的寂寞姿势,我的英文词典,我家对面的长发女生,我看过的灯笼走过的路,这些统统都是真的。
还有过年了,我想快点快点快点回家。
这也是真的。
201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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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
我喜欢的音乐是两个极端——摇滚和校园民谣。我记得我第一次这么说的时候的确有人伸手过来摸我的额头看我是不是发烧。
我有六盘心爱的CD,《校园民谣1》,《校园民谣2》,《高晓松作品集》,以及麦田公司的红白蓝系列。朴树的白色孤独,叶蓓的蓝色忧伤和筠子的红色激情。
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应该怎样来界定高晓松的音乐。可我确实真正感受到那些哀伤清淡的旋律里面所蕴藏的激情,如同夜晚大海的黑色波浪,一波一波朝我内心深处打来,雷霆万钧。就像杜拉斯曾说过的“潮水匆匆退去又匆匆卷回”。给我更多冲击的还有他的歌词。有乐评人曾经说过,有了这三个作词的人,所有的诗人都该感到惭愧。高晓松的歌词里总是会流淌着一条青春的河,时光蔓延,哀伤弥漫,轻而易举地将人覆盖。
然后是老狼。老狼身上似乎天生就有一种流浪歌手的气质。我一直都记得老狼在《流浪歌手的情人》里哼唱“你只能一再的一再的一再的相信我”时,表情与声线是如何的哀伤与清澈。老狼的歌声像是一本日记,他就一页一页地将他的和我们的成长撕给我们看,于是相同的年轻和忧伤浸染了当时大部分的大学生。
一直以来我偏爱叶蓓,那个迎风吟唱的蓝色歌手。叶蓓是个朴实无华且低调的歌手,我不知道这种性格在一个歌手身上究竟是一种优点还是一种缺点。叶蓓是声乐专业的本科学生,可是她很少炫耀这些的确值得她炫耀的东西,她也很少卖弄她轻而易举就达到的高音C,她就是那么安静而忧伤地唱,没有喧嚣和做作,如同月光下的湖泊,平静,但有着令人眩晕的银色涟漪。
说到青春我想起沈庆,他的那首《青春》总是让我念念不忘。“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碎却不堪憔悴。淡淡的云淡淡的梦,淡淡的晨晨昏昏,淡淡的雨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我曾经在一个谈话节目上听到沈庆这么评价自己:青春的记录者。不管他记录的是谁的青春,总之我很喜欢并且很赞赏这种定位。
另外一首《青春》是筠子唱的。我只记得那里面的吉他声有着让人落泪的破碎,恍惚的旋律。筠子的声音高昂嘹亮,可是却有着忧伤的嘶哑,如同水晶杯子上的裂痕,听着筠子的声音我总会想到石康的话:“我看见一阵一阵尖锐的忧伤划过我的心脏”。《青春》里面有一句歌词:我脸上蒙着雨水就像蒙着幸福。那些书写青春歌唱青春的人都离开学校了,他们意识到自己远离了清澈的柏拉图,于是他们拒绝离开,于是社会的喧嚣抛弃了他们或者说他们抛弃了社会的喧嚣。
我想把孤独的内容演绎得最生动的还要数朴树了,那个白色的寂寞歌手。《那些花儿》里清晰的流水声音让我想起时光的荏苒,一起长大的朋友分散到天涯,距离的隔断真的让大家做到了“老死不相往来”。青春不再,光阴不再,麻木铺天盖地,涌入血液心脏骨髓。大多数人习惯了,接受了,屈服了,只有朴树不,于是他用带着哭声的歌问道:“她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朴树说他梦到一个孩子在路边的花园哭泣,因为他心爱的气球丢掉了。我知道那个孩子就是那些校园里孤独行走的歌手,高晓松,沈庆,叶蓓以及他们和她们,但我不知道那个气球最终飘到了什么地方。
高晓松们的低调已经是对社会的一种退让。以前校园民谣有商业价值,于是唱片公司也乐得赚钱,当校园民谣不在有号召力的时候,于是就有了“1995”的大裂谷。断裂,挣扎,消失。沈庆现在是一家音乐网站的总裁,西装革履地出入任何场合。当我看到沈庆在一个谈话节目上穿着西装唱《青春》的时候,想想那个毛衣牛仔裤的沈庆真的是恍如隔世。老狼没有了消息,偶尔会在某某大学的校庆上看见他,可是脸上早已没有了年轻的飞扬,眼角的沧桑让人唏嘘。而叶蓓则在华纳公司唱情歌。不过叶蓓还是很不错的,因为她还会唱“很旧很旧的风在天上”。对校园歌手来说,很多人隐退不是不喜欢校园民谣,而是付不起理想至上的代价。
我一直不愿意接受某些媒体所宣称的“校园民谣时代的结束”。
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
我喜欢的音乐是两个极端——摇滚和校园民谣。我记得我第一次这么说的时候的确有人伸手过来摸我的额头看我是不是发烧。
我有六盘心爱的CD,《校园民谣1》,《校园民谣2》,《高晓松作品集》,以及麦田公司的红白蓝系列。朴树的白色孤独,叶蓓的蓝色忧伤和筠子的红色激情。
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应该怎样来界定高晓松的音乐。可我确实真正感受到那些哀伤清淡的旋律里面所蕴藏的激情,如同夜晚大海的黑色波浪,一波一波朝我内心深处打来,雷霆万钧。就像杜拉斯曾说过的“潮水匆匆退去又匆匆卷回”。给我更多冲击的还有他的歌词。有乐评人曾经说过,有了这三个作词的人,所有的诗人都该感到惭愧。高晓松的歌词里总是会流淌着一条青春的河,时光蔓延,哀伤弥漫,轻而易举地将人覆盖。
然后是老狼。老狼身上似乎天生就有一种流浪歌手的气质。我一直都记得老狼在《流浪歌手的情人》里哼唱“你只能一再的一再的一再的相信我”时,表情与声线是如何的哀伤与清澈。老狼的歌声像是一本日记,他就一页一页地将他的和我们的成长撕给我们看,于是相同的年轻和忧伤浸染了当时大部分的大学生。
一直以来我偏爱叶蓓,那个迎风吟唱的蓝色歌手。叶蓓是个朴实无华且低调的歌手,我不知道这种性格在一个歌手身上究竟是一种优点还是一种缺点。叶蓓是声乐专业的本科学生,可是她很少炫耀这些的确值得她炫耀的东西,她也很少卖弄她轻而易举就达到的高音C,她就是那么安静而忧伤地唱,没有喧嚣和做作,如同月光下的湖泊,平静,但有着令人眩晕的银色涟漪。
说到青春我想起沈庆,他的那首《青春》总是让我念念不忘。“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碎却不堪憔悴。淡淡的云淡淡的梦,淡淡的晨晨昏昏,淡淡的雨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我曾经在一个谈话节目上听到沈庆这么评价自己:青春的记录者。不管他记录的是谁的青春,总之我很喜欢并且很赞赏这种定位。
另外一首《青春》是筠子唱的。我只记得那里面的吉他声有着让人落泪的破碎,恍惚的旋律。筠子的声音高昂嘹亮,可是却有着忧伤的嘶哑,如同水晶杯子上的裂痕,听着筠子的声音我总会想到石康的话:“我看见一阵一阵尖锐的忧伤划过我的心脏”。《青春》里面有一句歌词:我脸上蒙着雨水就像蒙着幸福。那些书写青春歌唱青春的人都离开学校了,他们意识到自己远离了清澈的柏拉图,于是他们拒绝离开,于是社会的喧嚣抛弃了他们或者说他们抛弃了社会的喧嚣。
我想把孤独的内容演绎得最生动的还要数朴树了,那个白色的寂寞歌手。《那些花儿》里清晰的流水声音让我想起时光的荏苒,一起长大的朋友分散到天涯,距离的隔断真的让大家做到了“老死不相往来”。青春不再,光阴不再,麻木铺天盖地,涌入血液心脏骨髓。大多数人习惯了,接受了,屈服了,只有朴树不,于是他用带着哭声的歌问道:“她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朴树说他梦到一个孩子在路边的花园哭泣,因为他心爱的气球丢掉了。我知道那个孩子就是那些校园里孤独行走的歌手,高晓松,沈庆,叶蓓以及他们和她们,但我不知道那个气球最终飘到了什么地方。
高晓松们的低调已经是对社会的一种退让。以前校园民谣有商业价值,于是唱片公司也乐得赚钱,当校园民谣不在有号召力的时候,于是就有了“1995”的大裂谷。断裂,挣扎,消失。沈庆现在是一家音乐网站的总裁,西装革履地出入任何场合。当我看到沈庆在一个谈话节目上穿着西装唱《青春》的时候,想想那个毛衣牛仔裤的沈庆真的是恍如隔世。老狼没有了消息,偶尔会在某某大学的校庆上看见他,可是脸上早已没有了年轻的飞扬,眼角的沧桑让人唏嘘。而叶蓓则在华纳公司唱情歌。不过叶蓓还是很不错的,因为她还会唱“很旧很旧的风在天上”。对校园歌手来说,很多人隐退不是不喜欢校园民谣,而是付不起理想至上的代价。
我一直不愿意接受某些媒体所宣称的“校园民谣时代的结束”。
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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