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婚前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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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轻朋友都认为婚前性行为没有什不好,他们之所以赞成,主要可以归纳出下列一些理由:1. 只要两人相爱,有了心灵上的沟通与分享,自然也可以有肉体的关系,如此才更能体验到两人的「合为一体」。
2. 时下电影、小说的剧情中,男女相欢,很自然的就有性行为,性行为彷佛成为现代青年谈爱时的「摩登活动」。因此大势所趋,婚前性行为是爱情的潮流趋势,否则反而是古板与落伍。3. 认为婚前性行为是对爱情的肯定,藉著婚前的性行为可以巩固两人的爱,男孩藉此可以控制女友,同样也有女性会以性来控制男人,要求男人负责到底。
4. 两人相爱时,性行为难以抗拒所以不必抗拒。两人相爱,在花前月下的海誓山盟,难免会有肌肤之亲,尤其年轻人在此时生理壮况更是冲动,婚前性行为在所难免。所以用不著去排斥也无法排斥。5. 婚前性行为,主要的关键只是处女膜的破裂问题,而现在医学发达,了不起可以在必要的时候予以整型,所以用不著太担心。
6. 婚前性行为最令人担心的是怀孕问题,但是现在避孕的工具、技巧,已普遍被应用,就算万一不慎怀孕,也可以用月经规则术处理,所以婚前性行为也不致引起太大的困扰。
这些论点固然大部分属实,而且赞成者众。我们发现婚前性行为会带来莫大的困扰,而且危害了恋爱中的男女关系,兹分析如下:
1. 性不等於爱,爱情本身是一种「过程」,而不是「结果」。当男女交往时,不管有多甜蜜,毕竟也只是一种过程,谁也不能保证两人一定可以结婚。爱情也是一种「感觉」,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实」,而感觉本来就是善变的,也是很容易受环境左右的。而性行为则是一种事实,它不能随著时间而「淡忘」,也不会因为两人已经不相爱了,以前的性行为事实就可以一笔勾消。不管两人相爱与否,发生过的性行为是一个事实。
2. 几乎每个男人都希望太太是处女,仅管大众传播中不知不觉的让人有「婚前性行为是很普遍的,或是摩登、现代」的假象,但是我们也不能疏忽一般男人的心态,以前几年的调查为例,台大男生中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认为男女只要相爱,两人便可以有婚前性行为;但同时也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男生希望自己将来的太太必须是处女。临床的协谈经验也清楚的指出,很多女人在结婚时由於不是处女而引起夫妻间不少冲突的实例。
3. 性会破坏爱,性行为并不是爱情的保证与肯定,相反的性行为会带来爱的恐惧与不安。尤其女孩子,当她与男友发生关系以后,她若不会强烈自责或产生罪恶感,她也难免会有无法抑制的担心,怕男友以后会变心离她而去,所以在日后与男孩的交往当中,她已从以前受宠的角色慢慢变成争宠的角色。反之她若是坚决的拒绝性行为,自然会使唯性是图的男友离她而去,不过倘若她的男友够成熟,则会因为她的坚贞而更爱她、更尊重她。
4. 婚前性行为一般而言可以归纳为四种:
第一种是婚前性行为致使女方怀孕,而由於各种因素两人又不能结婚。这种情形最惨,女孩子所受的伤害与损失最大,未婚妈妈加上她生下来的小孩将是社会沉重的负担,在此不用赘述。
第二种是奉儿女之命结婚的状况。虽然两人终於结为连理,但不到一年孩子便已来临,对夫妇而言是一种很大的考验。
婚姻协谈理论中指出婚姻中有六大危机,其中的三大危机是:
一、新婚夫妇适应危机;
二、夫妻性行为失去新鲜感之危机;三、孩子出生造成夫妇适应不良之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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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守贞教育,很傻很天真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北京)
贞操观念的出现,与私有制的发展密不可分。一夫一妻制确立以后,出于维护私有财产及维护家族利益的需要,男人要求后嗣必须是自己的血统,不允许“野种”抢夺自己的财产。因此,为了确保所生的人事自己财产的合法继承人,男人势必对女人有所要求,贞操观念应运而生。在人类婚姻向单混形式转化的过程中,有的地方甚至有残酷的“杀首子”习俗,确保本血缘子女的财产、门第继承权,这也是强化私有制的一种手段。但贞操观刚出现时,并不像后世那么严厉,吕思勉在《中国制度史》一书中说:“盖古代男女际会,本极自由,虽以礼法束缚之,终非旦夕所能变也。”它有一个从无到有、从宽到严的历史发展过程。
就中国而言,先秦时期的贞操观念比较温厚,虽然《礼记》中有“夫死不嫁”之所,但对婚前要求不多,也仅是宽松的伦理思想,并未成为普遍的社会心理。秦汉时期贞节观念有所发展,汉朝经学家刘向编《烈女传》,女圣人班昭又撰写《女诫》,为女子制定规范,其中“贞顺”、“节义”等为重要内容。到了公元531年,隋高祖杨坚下诏令:“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令的形式禁止一部分寡妇改嫁。
贞操观念真正深入人心,是在宋代以后。经周敦颐、二程、朱熹等理学大师们的大力提倡,“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一套说教逐成为人们的精神桎梏。到元、明两代,贞节观念则被推到了极致,妇女不但不能涉及于性的淫污,连皮肤和手臂也不能和除丈夫以外的其他男人接触。元大德年间有一寡妇马氏,乳生疡,恐为男子看见,不医而死。元明善作了《节妇马氏传》,对此大加褒扬。到了清末民初,才有学者和知识分子从男女平等、追求个人自由等角度对封建“贞操观”展开了批判。
如果说倡导婚前守贞,旨在让青少年在性行为上注意安全,更加谨慎,其实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无论是“押品贞操网”,还是此前浙大的“婚前守贞课”,都是片面化的性教育。押品贞操网上的公告里写道:“男人只有找到一个处女,才能生下一个属于他的真正纯洁基因的孩子。处女初夜时,男子精子进入体内,发生自溶。女人以后和老公怀的孩子可能会像初夜的男人。”很多婚前守贞的教育更是将“婚前性行为”等同于“性滥交”“怀孕”“性病”,完全是恐吓式性教育。
性学家方刚曾经概括了恐吓式性教育的三大特征:第一,只讲关于性的负面信息,专讲性会让人得病。一些放映的视频里面充斥着性病就和艾滋病的恐吓。第二,夸大关于性的负面信息。似乎只要有婚前性行为,就必定有悲剧发生。甚至个别案例称,有婚前性行为的人80%婚后都会离婚。第三,偷换婚前性行为的概念。事实证明,若两人相爱相守,婚前性行为也可以是非常安全的。而在偷换过概念的性病艾滋病恐吓中,婚前性行为似乎都是“淫乱的”、多性伙伴的、高风险的……
性教育在中国一直是个尴尬的存在,很多青少年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取性资讯,只能依靠互联网,A片或者部分书籍获取性知识,这固然不利于他们对性产生正确的认识。但一味强调婚前守贞,进行恐吓式教育,同样不利于培养正确的性观念。性教育的重点不在于守贞,而在于正确的对待“性”。它不应该是一种“性禁忌教育”,而是在充分关注社会性秩序的前提下,要着重关心社会每一个成员的性权利。
真正保护青少年的性安全,应将重点放在“负责任的对待性”、“做好避孕措施”、“强调自尊自爱的性原则”等。自尊自爱的性原则不是守贞,而是:1,当自己不喜欢时,不为取悦对方而做爱,2,不用可能会伤害自己的方式做爱。有人说婚前性行为会对女性造成伤害,其实是在混淆概念。不安全的性行为才会对女性造成伤害,而这与是否结婚关系并不大。
即使是被一般人视为“性开放”的美国,也曾经搞过大规模的婚前守贞教育。在1996年至2005年联邦财政年度之间,国会通过联邦和州政府向婚前禁欲项目注入的资金超过了15亿美元。但据美国政府改革委会调查,10年花费10亿美元的婚前守贞计划80%的信息是错误的,它夸大了避孕措施的失败率,且没能传播艾滋病和性病知识。青少年有很多性问题,需要专门机构的帮助,但禁欲教育使这样的机构大大减少。美国少女的怀孕率、产子率和淋病得病率一直居高难下,奥巴马上台后不得不中止了这一婚前禁欲的性教育计划。由美国国会委托进行的一项研究调查的报告2007年发布,报告显示,参加过专门的禁欲教育课程的美国学生与未参加有关教育项目的学生相比,在性行为和观念方面并没有表现出更多的节制。
相比之下,北欧的性教育模式可能更可取。北欧青少年性行为开始的早,性伙伴也比较多,但他们少女怀孕率、性传播疾病感染率都是世界最低,原因是他们的性教育从幼儿园开始,青少年掌握了足够的性知识,可以解决自己的性冲动,把伤害减少到最小。丹麦一位从事中学性教育老师说,1995年丹麦教育部决定在师范学院设置性教育课,后来把范围扩大到高中,成效十分显著,15岁至19岁的女性生育率和流产率大幅下降,丹麦青少年中几乎没有出现因性爱而导致患艾滋病的,得性病的也很少。这证实了世界卫生组织在几个国家调查的结果:适当的性教育不但不会引起性行为的提前,反而会推迟性行为或使其更加安全。
倡导婚前守贞这样的“旧社会传统”,并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现实。在古代,男女结婚都很早,一般人十四五岁就结婚了,而且由于避孕措施的不发达,人们也往往会倾向于保持婚前贞洁。即使是现代社会的男女,十四五岁基本也都没有性经验。但现在的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早于22周岁,女性不早于20周岁,且无论是国家倡导,还是个人工作生活的考量,人们都往往倾向于晚婚。而且,现在的人从进入青春期到法定结婚年龄有十年左右的时间,还有越来越多的人晚婚和不婚,所以要求所有的人守贞是不现实的。生理发育年龄的提前,社会上“性文化”的充斥,避孕措施的进步和完善,都让“婚前性行为”变得并非不可接受。
婚前性行为具有现实性并不只是因为“性需要”的存在,而是因为它作为一种社会趋势,其实是无害的。《花花公子》杂志在70年代初的一项以已婚女性为对象的调查表明,55岁以上年龄组中只有31%有过婚前性交,最年轻的年龄组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却高达81%。最极端的数字来自瑞典,男女两性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均高达95%。在那些婚前性行为已成大多数人的行为的国家,很难认为这种行为还是违反社会性规范的行为。因为所谓规范就是大多数人的行为准则。某种行为一旦成为大多数人的实践,就不应当被认为仍是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行为了。在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教授潘绥铭的调查中,从20岁往上,年纪每大5岁,对婚前性的宽容就降低10%。
性,首先是一种自由与选择权。至少是成人的自由与选择权。只要成年,每个人都拥有性自主的权利,不应受他人干涉。涂世友选择做“贞操女神”是自己的个人选择,旁人无权干涉,但她同样不能干涉他人的性自主权利。中国男人或多或少都有“处女情结”,择偶时也会有所影响。这些都是个人的价值取向问题,别人可以认可也可以保留意见。我们需要警惕的是这种“禁欲型教育”,其实是占领了道德制高地,宣布“有婚前性行为的就是坏女孩”。“守贞”与否是个人性选择的权利,这种权利,应该得到尊重。
在旧社会里,女性没有独立自主的地位,依附于男人而存在,只是一个家庭、丈夫、甚至是儿子的附属品。这种传统,其实很多父母依然在给子女灌输。很多父母觉得,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嫁个好人家,“而失去了贞操就失去了竞争力。”与此同时,有强烈“处女情结”的男人也不少,因曾发生婚前性行为而在婚后遭遇丈夫冷暴力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婚前守贞”,既有利益因素,又是男权社会思想的遗毒。而且,自古至今的“婚前守贞”,都强调女性要洁身自爱,对于男性的要求少之又少,存在着明显的性别歧视。
婚姻的本质是一种契约关系,规范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道德卫道士们描述得那么崇高。在婚姻中,男女是平等的。婚前性行为,有时候反而能决定婚姻是否“性”福。“婚前守贞”的观念只所以仍大有市场,根本原因在于很多女性仍然觉得,为了结婚以后讨好男人,为了结婚以后用贞洁博取男人的欢心,维护家庭的稳定,女性保持贞洁是有必要的。这其实是自己主动放弃平等的地位。事实上,自尊自爱的女性不但不应该因此而自责,反而应该远离观念落后的男性。鲁迅曾经说过,如果把贞操问题放到很重要的位置,那么丧偶和离异的女人该怎么活下去?
中国人在历史和文化的挟持下,历来对身体持公开鄙视的态度,而追求道德完美和精神崇高。性,作为身体存在最强有力的彰显,所遭受的贬斥更是未曾断绝。专制文化往往害怕人欲,恐惧身体的狂欢,而性则是这种身体狂欢最极致的表现。性的存在,使人的“生”的意义得以放大。无论是传统封建社会,还是西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本质上都是对人性的泯灭。
自从私有制以后,权贵阶层凭借占有的生活资料和权势,在性资源的占有方面始终处于强势的地位。在男权主导的社会,女性作为性资源由男性掌管着分配,一旦社会各个阶层之间性资源配置产生不公,就会导致社会冲突。权贵阶层为了保留既得利益,缓解性资源配置的矛盾,就必须高举“伦理道德”,让普通的大众要“克己复礼”,克制自己的性需求。因而,婚前守贞的旗帜才会被历代的“主流阶层(君王、或者处于统治地位的即得政治利益集团和宗教的上层)”高高地举了起来。(文/短人)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北京)
贞操观念的出现,与私有制的发展密不可分。一夫一妻制确立以后,出于维护私有财产及维护家族利益的需要,男人要求后嗣必须是自己的血统,不允许“野种”抢夺自己的财产。因此,为了确保所生的人事自己财产的合法继承人,男人势必对女人有所要求,贞操观念应运而生。在人类婚姻向单混形式转化的过程中,有的地方甚至有残酷的“杀首子”习俗,确保本血缘子女的财产、门第继承权,这也是强化私有制的一种手段。但贞操观刚出现时,并不像后世那么严厉,吕思勉在《中国制度史》一书中说:“盖古代男女际会,本极自由,虽以礼法束缚之,终非旦夕所能变也。”它有一个从无到有、从宽到严的历史发展过程。
就中国而言,先秦时期的贞操观念比较温厚,虽然《礼记》中有“夫死不嫁”之所,但对婚前要求不多,也仅是宽松的伦理思想,并未成为普遍的社会心理。秦汉时期贞节观念有所发展,汉朝经学家刘向编《烈女传》,女圣人班昭又撰写《女诫》,为女子制定规范,其中“贞顺”、“节义”等为重要内容。到了公元531年,隋高祖杨坚下诏令:“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令的形式禁止一部分寡妇改嫁。
贞操观念真正深入人心,是在宋代以后。经周敦颐、二程、朱熹等理学大师们的大力提倡,“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一套说教逐成为人们的精神桎梏。到元、明两代,贞节观念则被推到了极致,妇女不但不能涉及于性的淫污,连皮肤和手臂也不能和除丈夫以外的其他男人接触。元大德年间有一寡妇马氏,乳生疡,恐为男子看见,不医而死。元明善作了《节妇马氏传》,对此大加褒扬。到了清末民初,才有学者和知识分子从男女平等、追求个人自由等角度对封建“贞操观”展开了批判。
如果说倡导婚前守贞,旨在让青少年在性行为上注意安全,更加谨慎,其实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无论是“押品贞操网”,还是此前浙大的“婚前守贞课”,都是片面化的性教育。押品贞操网上的公告里写道:“男人只有找到一个处女,才能生下一个属于他的真正纯洁基因的孩子。处女初夜时,男子精子进入体内,发生自溶。女人以后和老公怀的孩子可能会像初夜的男人。”很多婚前守贞的教育更是将“婚前性行为”等同于“性滥交”“怀孕”“性病”,完全是恐吓式性教育。
性学家方刚曾经概括了恐吓式性教育的三大特征:第一,只讲关于性的负面信息,专讲性会让人得病。一些放映的视频里面充斥着性病就和艾滋病的恐吓。第二,夸大关于性的负面信息。似乎只要有婚前性行为,就必定有悲剧发生。甚至个别案例称,有婚前性行为的人80%婚后都会离婚。第三,偷换婚前性行为的概念。事实证明,若两人相爱相守,婚前性行为也可以是非常安全的。而在偷换过概念的性病艾滋病恐吓中,婚前性行为似乎都是“淫乱的”、多性伙伴的、高风险的……
性教育在中国一直是个尴尬的存在,很多青少年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取性资讯,只能依靠互联网,A片或者部分书籍获取性知识,这固然不利于他们对性产生正确的认识。但一味强调婚前守贞,进行恐吓式教育,同样不利于培养正确的性观念。性教育的重点不在于守贞,而在于正确的对待“性”。它不应该是一种“性禁忌教育”,而是在充分关注社会性秩序的前提下,要着重关心社会每一个成员的性权利。
真正保护青少年的性安全,应将重点放在“负责任的对待性”、“做好避孕措施”、“强调自尊自爱的性原则”等。自尊自爱的性原则不是守贞,而是:1,当自己不喜欢时,不为取悦对方而做爱,2,不用可能会伤害自己的方式做爱。有人说婚前性行为会对女性造成伤害,其实是在混淆概念。不安全的性行为才会对女性造成伤害,而这与是否结婚关系并不大。
即使是被一般人视为“性开放”的美国,也曾经搞过大规模的婚前守贞教育。在1996年至2005年联邦财政年度之间,国会通过联邦和州政府向婚前禁欲项目注入的资金超过了15亿美元。但据美国政府改革委会调查,10年花费10亿美元的婚前守贞计划80%的信息是错误的,它夸大了避孕措施的失败率,且没能传播艾滋病和性病知识。青少年有很多性问题,需要专门机构的帮助,但禁欲教育使这样的机构大大减少。美国少女的怀孕率、产子率和淋病得病率一直居高难下,奥巴马上台后不得不中止了这一婚前禁欲的性教育计划。由美国国会委托进行的一项研究调查的报告2007年发布,报告显示,参加过专门的禁欲教育课程的美国学生与未参加有关教育项目的学生相比,在性行为和观念方面并没有表现出更多的节制。
相比之下,北欧的性教育模式可能更可取。北欧青少年性行为开始的早,性伙伴也比较多,但他们少女怀孕率、性传播疾病感染率都是世界最低,原因是他们的性教育从幼儿园开始,青少年掌握了足够的性知识,可以解决自己的性冲动,把伤害减少到最小。丹麦一位从事中学性教育老师说,1995年丹麦教育部决定在师范学院设置性教育课,后来把范围扩大到高中,成效十分显著,15岁至19岁的女性生育率和流产率大幅下降,丹麦青少年中几乎没有出现因性爱而导致患艾滋病的,得性病的也很少。这证实了世界卫生组织在几个国家调查的结果:适当的性教育不但不会引起性行为的提前,反而会推迟性行为或使其更加安全。
倡导婚前守贞这样的“旧社会传统”,并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现实。在古代,男女结婚都很早,一般人十四五岁就结婚了,而且由于避孕措施的不发达,人们也往往会倾向于保持婚前贞洁。即使是现代社会的男女,十四五岁基本也都没有性经验。但现在的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早于22周岁,女性不早于20周岁,且无论是国家倡导,还是个人工作生活的考量,人们都往往倾向于晚婚。而且,现在的人从进入青春期到法定结婚年龄有十年左右的时间,还有越来越多的人晚婚和不婚,所以要求所有的人守贞是不现实的。生理发育年龄的提前,社会上“性文化”的充斥,避孕措施的进步和完善,都让“婚前性行为”变得并非不可接受。
婚前性行为具有现实性并不只是因为“性需要”的存在,而是因为它作为一种社会趋势,其实是无害的。《花花公子》杂志在70年代初的一项以已婚女性为对象的调查表明,55岁以上年龄组中只有31%有过婚前性交,最年轻的年龄组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却高达81%。最极端的数字来自瑞典,男女两性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均高达95%。在那些婚前性行为已成大多数人的行为的国家,很难认为这种行为还是违反社会性规范的行为。因为所谓规范就是大多数人的行为准则。某种行为一旦成为大多数人的实践,就不应当被认为仍是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行为了。在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教授潘绥铭的调查中,从20岁往上,年纪每大5岁,对婚前性的宽容就降低10%。
性,首先是一种自由与选择权。至少是成人的自由与选择权。只要成年,每个人都拥有性自主的权利,不应受他人干涉。涂世友选择做“贞操女神”是自己的个人选择,旁人无权干涉,但她同样不能干涉他人的性自主权利。中国男人或多或少都有“处女情结”,择偶时也会有所影响。这些都是个人的价值取向问题,别人可以认可也可以保留意见。我们需要警惕的是这种“禁欲型教育”,其实是占领了道德制高地,宣布“有婚前性行为的就是坏女孩”。“守贞”与否是个人性选择的权利,这种权利,应该得到尊重。
在旧社会里,女性没有独立自主的地位,依附于男人而存在,只是一个家庭、丈夫、甚至是儿子的附属品。这种传统,其实很多父母依然在给子女灌输。很多父母觉得,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嫁个好人家,“而失去了贞操就失去了竞争力。”与此同时,有强烈“处女情结”的男人也不少,因曾发生婚前性行为而在婚后遭遇丈夫冷暴力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婚前守贞”,既有利益因素,又是男权社会思想的遗毒。而且,自古至今的“婚前守贞”,都强调女性要洁身自爱,对于男性的要求少之又少,存在着明显的性别歧视。
婚姻的本质是一种契约关系,规范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道德卫道士们描述得那么崇高。在婚姻中,男女是平等的。婚前性行为,有时候反而能决定婚姻是否“性”福。“婚前守贞”的观念只所以仍大有市场,根本原因在于很多女性仍然觉得,为了结婚以后讨好男人,为了结婚以后用贞洁博取男人的欢心,维护家庭的稳定,女性保持贞洁是有必要的。这其实是自己主动放弃平等的地位。事实上,自尊自爱的女性不但不应该因此而自责,反而应该远离观念落后的男性。鲁迅曾经说过,如果把贞操问题放到很重要的位置,那么丧偶和离异的女人该怎么活下去?
中国人在历史和文化的挟持下,历来对身体持公开鄙视的态度,而追求道德完美和精神崇高。性,作为身体存在最强有力的彰显,所遭受的贬斥更是未曾断绝。专制文化往往害怕人欲,恐惧身体的狂欢,而性则是这种身体狂欢最极致的表现。性的存在,使人的“生”的意义得以放大。无论是传统封建社会,还是西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本质上都是对人性的泯灭。
自从私有制以后,权贵阶层凭借占有的生活资料和权势,在性资源的占有方面始终处于强势的地位。在男权主导的社会,女性作为性资源由男性掌管着分配,一旦社会各个阶层之间性资源配置产生不公,就会导致社会冲突。权贵阶层为了保留既得利益,缓解性资源配置的矛盾,就必须高举“伦理道德”,让普通的大众要“克己复礼”,克制自己的性需求。因而,婚前守贞的旗帜才会被历代的“主流阶层(君王、或者处于统治地位的即得政治利益集团和宗教的上层)”高高地举了起来。(文/短人)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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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很多非处女都有一段肮脏的不堪回首的过去,而且经历各不相同,有的是上了N次床的,有的是玩了N夜情的,有的是当了N次小三的。。。。但大部分非处女的基本人生轨迹却有着惊人的相似性,即:都有一个向往浪漫爱情的少女时代,都有一个和人同居***到想吐的妇女时代,都有一个被甩了之后不再相信爱情转而崇拜物质的**时代,最后都有一个年老色衰没人要转而变成倒贴的贱女时代,其中还有部分非处经历了龟男的求婚,婚后和龟男吵架最后又离婚。在经历了这么多趣事之后,大部分非处女都觉得自己很冤枉,都不明白是什么原因导致自己沦为这种下场,她们想来想去也只能把罪责推到男人身上,比如说男人上了她们却不负责,再比如男人嫌弃她们身体肮脏,所以非处女对男人可以说是有着深仇大恨,这点可以在跟非处女辩论的过程中体会到,以非处女的智商,也不能太强求她们能悟到什么真理,虽然真理很简单,那就是:导致一切后果的真凶就是婚前性,也就是非处女和第一个男人上的第一次床,从那开始,非处女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周围有很多相同案例:男女情侣,不上床什么事都没有,一上床就开始闹别扭,轻者经常吵架,重者直接分手,也就是说,上床成为了男女感情的分水岭(可以这样说吧)关于这个,很多人都误会了:非处会认为是破她的男人对她不负责,打非者也会说是非处选错了人,他们都觉得非处的第一个男人绝对是个玩弄女人的流氓,其实不完全是,婚前上床会导致男人把女人甩掉,这其中固然有个人品德因素,但也有人类心理因素在作怪。
原因就是:男女恋爱阶段,促成男女在一起的心理因素大部分是浪漫,对爱情的幻想,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些精神层面上的东西。而男女婚后,则会逐渐过渡到对挣钱,对柴米油盐,对养家糊口的追求,也就是物质层面上的东西。男人婚前和喜欢的女人恋爱,这个时候他还没得到女人肉体,在他头脑中强烈的爱情激素占据上风,他会幻想自己心爱的女神那迷人的笑容,那柔软的身躯,多么陶醉,多么幸福,但是当他们上过床之后(命理上通常说的“事实婚姻”),这个时候虽然还没结婚,但从精神到肉体实际上已经过渡到婚后了!现在问题来了!在男女潜意识里已经处于婚后的状态下,那种纯粹追求精神生活的浪漫越来越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对现实生活的追求越来越多,现实的残酷会无情的打击人类的幻想,你见过有两口子不吵架的吗?婚后夫妻表现的已经不再是恋爱那时的状态,都会毫不隐瞒的把最真实的自己露出来,在相互磨合的过程中还要面对生活的考验,男女都无法逃避,因为他们是两口子,已经领证了,就像拴在一起的蚱蜢,但那是对正常夫妻而言。同居的男女可不是拴在一起的蚱蜢,在经历了跟正常夫妻性质一样的“婚姻生活”后,男女都感到疲惫不堪,当初的浪漫已不再,当初的承诺也变成了放屁,因为没领证的男女不算结婚,而只是在骈居(随时可以卷铺盖走人),没有能够把彼此的关系牢靠拴在一起的东西(当初是靠身体分泌的激素,现在没了)由于不存在正常夫妻应尽的义务,而感情上又彼此倦腻,同居也就走到了尽头。所以现实中的非处和一个男人同居关系结束后,往往又和另一个男人同居,但最后仍然是单身,没有一个男人愿意娶她,所以非处总是抱怨自己遇到的都是流氓。
从法理上讲,先上车后补票,风险太大,补不补票全看个人品德,但是男女恋爱却要更复杂,涉及的不止是品德问题,同居男女很难结婚,这个规律除了非处本身遇人不淑之外,还有人类心理层面的问题。这就像商店做促销,食物会免费让人品尝,但肯定是少量的,让你吃个大饱你就不稀罕买了,这跟顾客品德关系不大。同理女人婚前把男人喂的太饱,把婚后能做的全做了,就等于是加速了婚姻老化进程,加速了男女心理转变过程,下场就是结不了婚。如果女人想婚前做促销,可以拉拉手,亲亲嘴都行,而最关键的最后防线千万不能失去。婚前女人失去肉体的同时,也失去了爱情的新鲜神秘感,从此男人不再把你当个宝,女人的悲剧从此开始。
周围有很多相同案例:男女情侣,不上床什么事都没有,一上床就开始闹别扭,轻者经常吵架,重者直接分手,也就是说,上床成为了男女感情的分水岭(可以这样说吧)关于这个,很多人都误会了:非处会认为是破她的男人对她不负责,打非者也会说是非处选错了人,他们都觉得非处的第一个男人绝对是个玩弄女人的流氓,其实不完全是,婚前上床会导致男人把女人甩掉,这其中固然有个人品德因素,但也有人类心理因素在作怪。
原因就是:男女恋爱阶段,促成男女在一起的心理因素大部分是浪漫,对爱情的幻想,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些精神层面上的东西。而男女婚后,则会逐渐过渡到对挣钱,对柴米油盐,对养家糊口的追求,也就是物质层面上的东西。男人婚前和喜欢的女人恋爱,这个时候他还没得到女人肉体,在他头脑中强烈的爱情激素占据上风,他会幻想自己心爱的女神那迷人的笑容,那柔软的身躯,多么陶醉,多么幸福,但是当他们上过床之后(命理上通常说的“事实婚姻”),这个时候虽然还没结婚,但从精神到肉体实际上已经过渡到婚后了!现在问题来了!在男女潜意识里已经处于婚后的状态下,那种纯粹追求精神生活的浪漫越来越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对现实生活的追求越来越多,现实的残酷会无情的打击人类的幻想,你见过有两口子不吵架的吗?婚后夫妻表现的已经不再是恋爱那时的状态,都会毫不隐瞒的把最真实的自己露出来,在相互磨合的过程中还要面对生活的考验,男女都无法逃避,因为他们是两口子,已经领证了,就像拴在一起的蚱蜢,但那是对正常夫妻而言。同居的男女可不是拴在一起的蚱蜢,在经历了跟正常夫妻性质一样的“婚姻生活”后,男女都感到疲惫不堪,当初的浪漫已不再,当初的承诺也变成了放屁,因为没领证的男女不算结婚,而只是在骈居(随时可以卷铺盖走人),没有能够把彼此的关系牢靠拴在一起的东西(当初是靠身体分泌的激素,现在没了)由于不存在正常夫妻应尽的义务,而感情上又彼此倦腻,同居也就走到了尽头。所以现实中的非处和一个男人同居关系结束后,往往又和另一个男人同居,但最后仍然是单身,没有一个男人愿意娶她,所以非处总是抱怨自己遇到的都是流氓。
从法理上讲,先上车后补票,风险太大,补不补票全看个人品德,但是男女恋爱却要更复杂,涉及的不止是品德问题,同居男女很难结婚,这个规律除了非处本身遇人不淑之外,还有人类心理层面的问题。这就像商店做促销,食物会免费让人品尝,但肯定是少量的,让你吃个大饱你就不稀罕买了,这跟顾客品德关系不大。同理女人婚前把男人喂的太饱,把婚后能做的全做了,就等于是加速了婚姻老化进程,加速了男女心理转变过程,下场就是结不了婚。如果女人想婚前做促销,可以拉拉手,亲亲嘴都行,而最关键的最后防线千万不能失去。婚前女人失去肉体的同时,也失去了爱情的新鲜神秘感,从此男人不再把你当个宝,女人的悲剧从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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