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作品很多都非常有深意,你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文章是什么?
鲁迅先生的作品有很多,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文章是他的短篇小说《故乡》。鲁迅大家都不陌生,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其代表作更是数不胜数。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还有一些代表的小说以及杂文,其中的一些经典文章更是被收录进了初中及高中的语文课本中。他的散文集和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历史上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的短篇小说《故乡》。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创作于1921年。小说以第一人称回到故乡作为一个主要的线索,根据主人公"我"的所见所闻,反映了当时社会上的现状。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批判精神,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以及他想创造新生活的愿望。其实从鲁迅个人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社会的一种批判,不然他也不会选择"弃医从文",站在精神层面上,对人的灵魂进行洗礼。
《故乡》的开头便是:"我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简短的一个自然段,立马吸引了读者的目光,我们也仿佛追随着作者的脚步,回到了他久别的故乡。印象中的故乡里,少年闰土拿着一柄钢叉在月下刺猹。并且会在天冷的时候带着作者一起去雪地里捕鸟,两个年纪相仿的少年相谈甚欢。时隔二十多年再次回到故乡,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少年闰土早就变了模样,不再天真活泼,反而恭顺拘谨。故乡的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变化折射出来的社会现象是作者所深恶痛疾。
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仅仅是因为该文章收录在初中的语文课本中,更因为文章所表现的一种社会现象,非常的触动我的心灵。我仿佛能够透过这篇文章,感受到当时社会残酷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