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是什么?

规定各农业社的一切生产资料和公共财产转为公社所有,由公社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社员分配实行工资制和口粮供给制相结合;总结了青年队集体吃食堂的好处,推广了公共食堂;同时成立了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缝纫组;公社设立了农业、林业、畜牧、工交、粮食、供销、卫生、武装保卫等若干部或委员会,下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组织军事化、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

8月 5日,毛主席视察了河北省的徐水、安国县的农村后,来到河南的新乡。 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史向生在专列上向毛主席汇报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的情况。当谈到嵖岈山公社试行简章时, 毛主席说:“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好,包括工、农、商、学、兵,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他指出:“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

毛主席视察三省和“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的消息,很快在报上发表。各地立即掀起了建立人民公社的高潮。人民公社特点:一大(规模大)、二公(公有化程度高),实际上是一平(平均主义)、二调(无偿调拨)。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并伴随着大跃进运动。它违背了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关系。由于在合作化运动的后期已出现了过急过猛的问题,所以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出现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情况,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

原农业社的一切公有财产交给公社,多者退,少者不补。社员交出全部自留地,并将私有房基、牲畜、林木等生产资料也都转归公社所有。生产大队是管理生产、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盈亏由公社统一负责。分配上一律实行工资制,同时实行粮食供给制,即全社社员不管家中劳动力多少,都按照人口免费供 应粮食。于是,各个生产大队都以生产队为单位组织了公共食堂,全国共计有数百万 个食堂,并提出"放开肚皮吃饭"等口号。

人民公社大食堂是“人民公社化运动”、“大跃进”的产物。在公社化运动中,各村生产队都成立了公共食堂,“吃饭不花钱”的宗旨得到空前发展,很多地方宣布人民公社为全民所有制,并试点“向共产主义过渡”。但这一试验型的“共产主义大锅饭”没过两三年便宣告终结。

回顾经典:人民公社大食堂 疯狂的年代 疯狂的吃喝
1958 年 7 月 1 日,《红旗》杂志第 3 期《全新的社会,全新人》一文中,比较明确地提出“把一个合作社变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的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这是在报刊上第一次提到“人民公社”的名称。1958 年 8 月 29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会议上,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要求全国各地尽快地将小社并大社,转为人民公社。主要内容是:一、确定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兵学商相结合。二、强调小社并大社的方法,首先由原来的各小社联合选出大社的管理委员会,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三、在并社过程中,要以“共产主义精神”去对待各个小社的公共财产和债务方面的差别。四、指出人民公社目前是集体所有制,以后可以变为全民所有制,并为向共产主义过渡做准备。
人民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基层单位,同时又是社会主义组织的基层单位。我国人民公社运动是从一九五八年夏季开始的,很短时间内,全国农村就实现了公社化。人民公社是党的整风运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一九五八年社会主义建设大跃进的产物。
人民公社(俗称吃大锅饭)在社会主义国家为过往的社会制度,在中国大陆属于一种“政社合一”组织,分为“农村人民公社”和“城市人民公社”,而以前者最为著名。农村人民公社属于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政治经济制度的主要特征,即农村计划经济时代。人民公社既是生产组织,也是基层政权,普遍存在的时期为1958年至1984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而解体,全部被乡或镇取代。这一段时期(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改善。人民公社也为“三面红旗”之一,另外两个分别是“大跃进”及“总路线”。1958年7月1日,《红旗》首次提出“人民公社”的名称。
人民公社并不是中国独有,来源于法国,借鉴于前苏联,是当时中国探索共产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产物。当时的设想,人民公社是进入共产主义的基本单位,在这个单位里,存在着农民,工人,学生,工厂等满足日常生活的最小单位,实行的是按需分配,生产资料公有,既是全民所有制。
由于谁都不知道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什么样子的,只能根据马恩列斯等人的设想,借鉴前苏联建设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一步步的探索,这中间就很容易出现片面化的理解和照搬照抄的思维定势,而在具体推动和执行方面又受到实施人的水平限制,就出现了各种脱机实际的建设问题。人民公社的一些理念还是深入人心的,得到了各方面的拥护。
名称由来:1958年8月上旬,毛泽东到河北、河南与山东等地视察,与当地的负责人谈到“小社”并“大社”的问题。毛泽东说道:“看来‘人民公社’是一个好名字,包括工农兵学商,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人民公社’前面可以加上地名,或者加上群众喜欢的名字。”毛泽东还总结“人民公社”的特点,“一曰大,二曰公”。在山东时,当地负责人请示“大社”叫什么名称时,毛泽东说:“还是叫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这些消息见报后,全国各地纷纷效仿,四处响起“人民公社好!”“人民公社万岁!”等的口号,而“人民公社好”被人民网评为中共党史上的80句口号之一。
1958年6月底7月初,谭震林在郑州主持召开冀、鲁、豫、陕和北京市农业协作会议,他在会议的总结中,讲到了农业合作社的变革问题。他说:“像遂平县卫星社已经不是农业合作社,而是共产主义公社。” 信阳的同志回去传达后,地委根据《红旗》杂志两篇文章透露的毛主席关于办大公社的指示和谭震林谈话的精神,进行了讨论和研究,认为合并后的大社,实际上已构成人民公社的雏形。由地委秘书长赵光带领工作组,首先在遂平县卫星集体农庄试点,在原21个农业社的基础上,又并入6个社,共27个农业社、9360户参加。7月初,正式建立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这样,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在河南诞生了。7月中旬,省委书记处书记史向生和《红旗》杂志常务 人民公社编辑李友久、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专程到嵖岈山公社,和地委工作组一起,召开社队干部座谈会,并到各队调查,在总结群众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帮助公社研究了一些规章制度,初步制定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章程(草稿)》。规定各农业社的一切生产资料和公共财产转为公社所有,由公社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社员分配实行工资制和口粮供给制相结合;总结了青年队集体吃食堂的好处,推广了公共食堂;同时成立了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缝纫组;公社设立了农业、林业、畜牧、工交、粮食、供销、卫生、武装保卫等若干部或委员会,下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组织军事化、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
8月4日、5日,毛主席视察了河北省的徐水、安国县的农村后,于5日晚11时,来到河南的新乡。 7日凌晨,史向生在专列上向毛主席汇报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的情况。当谈到嵖岈山公社试行简章时,毛主席聚精会神,边听边问,他说:“这是个好东西,给我!”毛主席说:“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好,包括工、农、商、学、兵,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他指出:“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毛主席视察三省和“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的消息,很快在报上发表。各地立即掀起了建立人民公社的高潮。
8月底,毛主席主持召开了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上经过讨论,正式通过了《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要求各地在秋收前后,先把公社的架子搭起来。中央报刊相继发表了“迎接人民公社化的高潮”等社论。这样,把建立人民公社的运动很快推向高潮。
人民公社产生了社队企业,也就是中国乡镇企业的前身。当时的模式是国有的大型企业满足国家计划之外,多余生产的产品就近销售到附近企业,其中包括社队企业,包括如电子产品、机床、钢铁等。透过小型社队企业自行组装及研制可适应当地的型号,在70年代农业机械化时期,同一型拖拉机在全国范围内共有上百种适用于不同地形的型号。社会企业还搞“五小”企业,自制各类轻工,土洋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