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9条第2项扣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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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拉机不能上高速。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处罚】拖拉机不属于机动车,是农机专用机械,上高速罚款20-200,不扣分。不符合规定机动车上高速罚款20-200,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3条第7项扣3分。 2、宝马车时速40低于高速公路最低时速。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8条第1款:“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处罚】罚款20-200,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3条第3项扣3分。 3、高速公路发生故障应由专业车辆救援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条第2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处罚】罚款20-200,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3条第4项扣3分。 4、高速公路最高限速120,时速140-150已经超速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处罚】超速不超过50%,罚款20-200,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3条第12项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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