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尔提出了什么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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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尔的文章阐述得很清楚,他的理论也简明易懂(但请注意,这是针对今人的认识水平而言),而在当时也迫切需要这样一个理论,但为什么他的工作曾被完全忽视,以致被埋没了35年呢?究其原因可能是: (1)孟德尔“生不逢时”。他所处的时代正是达尔文进化理论问世的时代。被恩格斯誉为19世纪三大发现之一的进化论在知识界几乎人所共知,达尔文也就成了整个生物学界的中心人物,他的光芒太强烈了,以致掩盖了孟德尔这样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可以想象,在人们心目中,一个乡村修道院里的神甫难道还能有什么惊人的科学发现吗? (2)马太效应。达尔文的巨大成就是他的进化学说,他在遗传学领域应该不能算权威。然而,他也有自己的遗传理论,即泛生学说。当时,融合遗传、获得性遗传较容易为生物学家们接受,这固然是泛生学说能占据大多数学者头脑的重要原因。然而,达尔文的提倡也许起着决定性作用。因为,人们不仅把达尔文看成是进化论领域的权威,也把他看成是生物学界的泰斗。既然他的进化学说如此辉煌,那么,他的遗传理论也不会逊色。这样就把本来不属于达尔文的荣耀也加在达尔文头上了。相反,对于没有得到过荣耀的孟德尔来说,本应属于他的也被剥夺了。 (3)对自己研究成果的意义认识不足。孟德尔一生做了不少的实验,但发表的论文却屈指可数,而涉及其成果的论文只有唯一的一篇。其实,孟德尔还曾用紫罗兰、玉米及紫茉莉等做过杂交实验,并进一步证实了他在豌豆实验中得到的结果。这些本来都可以作为系列文章发表,然而他却隐而不发,以致我们只能从他给耐格里的信中发现这一事实。一项成果要想得到别人的承认,作者往往需要反复强调、广征博引、大力宣传,才能如愿,孟德尔却从未这样理直气壮过。在遭到耐格里冷遇之后,他甚至没有和其他的植物学家或杂交研究者联系、交流,也没有给国际或国内的会议投寄论文。也许,在孟德尔看来,没有新发现而仅仅是重复原结论的工作,哪怕所用的实验材料不同,也都是没有发表价值的吧。不知道孟德尔为什么没有想到,用不同实验材料重复实验而得到同样的结论,这不更证明该结论的正确性和普遍性吗? 孟德尔在他的论文中没有任何突出的理论,所谓“孟德尔第一定律”、“孟德尔第二定律”,都是后人给加上的。其大量篇幅给人的感觉是:比例和数字、“纯粹的事实”。因此,人们在读孟德尔的论文时,往往看不懂他要表达什么意思,当然就更无法理解这些“意思”的重大意义了。 (4)由于数学统计方法首次引入生物学中。孟德尔以前的生物学完全是一门描述性的科学,生物学家们根本想不到数学会与生物学有联系,也搞不懂统计数学对揭示生物学规律有什么帮助。这就是当时生物学家们的思想方法,不管今天在我们看来这是多么幼稚,然而历史的事实就是这样。一位捷克学者的亲身经历就生动地说明了这一事实。捷克学者伊尔蒂斯(H·Iltis)回忆说,为了研究科学史他曾读过布隆协会的所有旧会刊。1899年,他发现了孟德尔的论文,并激动地拿给他的导师看,可这位有学问的教授说,“呵!这篇论文我知道,它无关紧要。除了数字和比例,比例和数字外,一无它物。它是纯粹毕达哥拉斯式的东西。不要为它浪费时间,把它忘了吧!” 孟德尔在临死前几个月曾说过一句令人心酸的话:“……我深信,全世界承认这项工作成果之时已为期不远了。”虽说不远,其实也不近。从孟德尔讲这句话,到他的工作完全被学术界承认,又过了16年,而距他的论文发表之时已经长达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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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6年,孟德尔在《布尔诺自然史学会杂志》《Journal of the Brno Natural History Society》上发表了他的实验结果,揭露了生物遗传地粒子性,并阐明其遗传规律,但其工作很快就被人们置之脑后,知道1900年才被重新认识。孟德尔学说的主要内容为: 1、分离定律: 基因作为独特的独立单位而代代相传。细胞中有成对的基本遗传单位,在杂种的生殖细胞中,成对的遗传单位一个来自雄性亲本,一个来自雌性亲本,形成配子时这些遗传单位彼此分离。按照现代的术语,即是说:基因对中的两个基因(等位基因)分别位于成对的两条同源染色体上,在亲本生物体产生性细胞过程中,上述等位基因分离,性细胞的一半具有某种形式的基因,另一半具有另一种形式的基因。由这些性细胞形成的后代可反映出这种比率。 2、独立分配定律: 在一对染色体上的基因对中的等位基因能够独立遗传,与其他染色体对基因对中的等位基因无关;并且含不同对基因组合的性细胞能够同另一个亲本的性细胞进行随机的融合。孟德尔已经认识任何一个相当于人体中的精细胞或卵细胞的生殖细胞都仅仅包含一个偶然代代相传的基因。 孟德尔的这两条遗传基本定律就是新遗传学的起点,孟德尔也因此被后人称为现代遗传学的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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