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的房屋漏水该由谁负责
2020-07-13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出租房屋漏水,一般情况下由房东负责。但由于合同上自来水滴漏由乙方负责,因为漏水给楼下造成损失的话,应当由承租人负责。
根据《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可以自行维修,但费用可以向出租人申请报销。
根据《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合同法-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