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违反规则,为什么NBA一直不赞同保罗和湖人的交易?
保罗和湖人的这笔交易应该可以算得上是NBA历史上最特殊的一笔交易,其特殊之处在于:当时的克里斯·保罗是新奥尔良黄蜂队(也就是现在的鹈鹕队)的一名球员。黄蜂队老板乔治·希恩在2010年春天就开始兜售球队,但是过了半年时间内都没有买家接手,NBA联盟只得亲自出手,买下了整只黄蜂队,黄蜂队也成为了一支由NBA联盟共同管理运营的球队。
随后,时间来到了2011年,克里斯·保罗不满黄蜂队的现状,多次寻求交易,并强调自己只去大城市打球,而位处洛杉矶的湖人队成为了保罗最大的下家。当时的黄蜂队、湖人队和火箭队甚至已经做出了一份三方交易方案。正处于巅峰的科比和保罗联手,这对于湖人队和球迷来说,无疑是一件大喜事,湖人队很有可能再次获得冲击总冠军的实力。但是在交易即将达成的时候,联盟其他27支球队的老板联合出手,制止了此项交易,毕竟促成这笔交易将会促成一支超级球队,这对其他27支球队来说百害而无一利。
按照道理来说,两支球队在联盟规则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其他球队的老板实在没有干涉的权利。就比如上一年,詹姆斯联手韦德、波什在迈阿密组成三巨头,其他老板虽然心里有一万个不愿意,但是也并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们没有阻止的权利。而这笔交易不一样,黄蜂队是由联盟托管的,而NBA球队老板有权利决定是否进行这笔交易。另外,时任NBA总裁的斯特恩一直推崇均衡的联盟局势,并不支持这种超级球队垄断联盟的产生,所以顺水推舟,紧急叫停这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