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中的账户信息怎么填
账户信息填写个人银行账户账户。
申请助学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扩展资料: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
1、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2、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助学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网上贷款申请:
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以参考附件《专业科类别》选择填写),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建议密码设置方便记忆,设置后写在本子上或记在手机上通讯录上。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填写。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刚注册用户名对应密码)登陆系统,如身份证号无法登陆,请点击“选择使用用户名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