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前一方就有欠债,离婚后这个债务还需要共同承担吗?
的生活当中经常能看到身边有过离婚的这种案例。因为很多人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夫妻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和争吵,当这种争吵和矛盾一直持续的时候,迟早有一天夫妻之间会进行离婚这条路。然后又有很多人会对关于夫妻离婚的时候的财产问题。例如当夫妻离婚前,如果有一方曾经有过欠债这种类似的行为,那么离婚之后这个债务需要两人共同承担吗?
共同承担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的任意一方在结婚的时候需有债务的时候,是两人生活共同所承担的债务,这种债务应当归各自所有。但是我们也需要分清楚,这种债务情况,一般是分为婚前和婚后。有些家庭的夫妻在结婚的时候由于家庭而共同生活承担下的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
个人承担但是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下的债务,并且有能够证明所负债务。那么就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只需要相关的负责人承担。而且关于夫妻婚前的相关债务,如果夫妻再婚前有个人的债务的话,需要是个人来承担的。但是如果是两人共同承担的话,如果在离婚之后也是需要两人共同承担的。
财产问题并且很多夫妻在离婚的过程当中,也需要注意到自己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的话,需要将自己的婚前财产拿回。而古如果是在婚后结婚生活当中两人共同财产的话,需要经过两人双方共同协议而签订相关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两人的分财产情况。特别是有关于婚后两人的共同财产,例如房子,车,保险和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其实很多夫妻在这方面都会发生争吵以及矛盾,本来即将分散的家庭又因为财产的问题发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