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免个人所得税
目前的情况是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至于未来,不确定。
争议一直存在,分红到底是保险理赔范围还是资本利得。
如果从分红险本身定义来看,分红的作用是抵御部分通胀所带来的的货币贬值,当然是不用缴税的。
但是,现实情况是,分红险也可以是资产保全的金融工具,所以,资本利得的慨念,也是成立的。
未来的政策,可能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至于目前,很多人宣称的保险产品避税避债问题,都存在很多误区,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的,不是一句话,那么简单的。
对于保险是否能“避债避税”,保险业界资深人士普遍认为,如果保险人陷入经济纠纷或涉嫌犯罪,属民法范围,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其保险合同无效,或者资金来源有问题,法院是无权强制处理保单的。但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法院照样可以冻结、扣押、查封涉案人的保险。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只有人寿保险能“避债避税”。人寿保险是属于人的生命资产,不需要缴税的,并且受益人的权利是大于债权的,债权人无权要求受益人以保险利益来偿还债务。
保监会《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其设计类型分为普通型、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所以,买保险时,如果产品属于定期寿险、终身寿险或者两全保险,都属人寿保险的范畴归属,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保险公司以类似年金形式返还的产品,实际属于两全保险。而其他类型的保险,如企业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只有受益金受到法律保护。
另外,投连险和万能险的投资账户部分,甚至分红险的红利部分,基于其理财功能的存在,与保险中真正起保障功能的资金有本质区别,或许很有可能在特殊情况下会被法院追缴用来抵债。目前来看,虽然投连险和万能险都属于人寿保险,但也不能排除由于司法解释缺乏,具体判决结果会有不同的情况。
“人寿保险的债务豁免功能肯定是有的”,“但在填写保单时,必须指定受益人,否则赔偿金只能算作遗产,需偿还被保险人债务”。
按照《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死亡,其购买的保险又有明确指定的受益人,那么这笔保险金会直接赔给受益人,不作为遗产处理,也不会被用来偿还债务。但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受益人死亡或者只是在保单的受益人项目里填写了“法定”,那该笔赔偿金则算作被保险人的遗产,需要偿还生前债务。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