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一定要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填报吗?
平行志愿指的是在每个录取批次中,考生可以报考多个志愿,这些报考的志愿之间是平行的关系,以分数优先的原则由计算机对考生的志愿依次检索。比如考生报考了A B C这几个平行志愿,如果考生的成绩符合A志愿就会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就会继续检索B志愿。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院校的预投放档案数已达到或超过应投档案数,则该考生档案无法投出,只能参加该批次的征集志愿。
将分别在每批的"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由省招办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生源未满的院校及专业缺额数,并由各市、县(区、市)招办组织本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办法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操作办法进行。
平行志愿的特点:
(1)志愿并列。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相互并列,即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院校均有可能被检索。
(2)位次优先。在检索考生的院校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分科类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从最高位次考生志愿检索,再依次检索以后位次的考生志愿。
注: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数排序原则为在总分(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投档。专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数排序原则为:总分(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考生全部投档。
(3)遵循志愿排列。考生所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仍有自然顺序。排在前面的院校志愿优先检索,一旦检索符合高校投档条件,则该生即投到该院校,后续院校志愿将不再被检索。
(4)一轮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后续志愿将不再检索。因此,对于考生来说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如考生6个平行志愿均不满足条件而没投档,或投档后被院校择优后退档,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