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规定辅路车让主路车先行

 我来答
冰封大漠狼烟
推荐于2016-12-03 · TA获得超过3503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095
采纳率:0%
帮助的人:397万
展开全部
这条交通规则2004年就取消了。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2004年废止)第四十三条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依次让行:
  (一)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
  (二)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非公共汽车、电车让公共汽车、电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车的车先行

现行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施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孤寂的老男孩
2020-12-09 · 超过16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183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0.9万
展开全部

辅路上的车,让主路上的车优先通行,这是为什么呢?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