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房时开发商应该给业主提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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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开发商应该给业主提供的东西有:
1、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3、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通常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在内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4、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5、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中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6、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
此文件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如装修、装饰注意事项,门、窗类型及使用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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