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名下有两套房买第三套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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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名下有两套房买第三套房政策如下:
1、购房的套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如果夫妻名下共有两套房产的,不可以再以夫、妻、或夫妻名义购买第三套房子;
2、如果确要购买第三套房子,而子女满18岁的,可以用子女的名义购买,但如果需要贷款购买的,而子女又没有实际收入来源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还贷人,或者是以公司名义去购房子;
3、如果房子不办理按揭,暂时不急需办理房产证的,可以跟开发商签订合同,在有购房资格的时候再办理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1、购房的套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如果夫妻名下共有两套房产的,不可以再以夫、妻、或夫妻名义购买第三套房子;
2、如果确要购买第三套房子,而子女满18岁的,可以用子女的名义购买,但如果需要贷款购买的,而子女又没有实际收入来源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还贷人,或者是以公司名义去购房子;
3、如果房子不办理按揭,暂时不急需办理房产证的,可以跟开发商签订合同,在有购房资格的时候再办理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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