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实行做一休一12小时工作制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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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合法。单位做一休一,12小时一班,是不违反劳动法的,只要用人单位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足额的支付劳动者报酬和加班费。实行这种工时不需要经过审批,除非该公司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计算工时工作制,只有这两种工时,需要经过当地劳动部门的审批,只有审批通过,该公司才能实行这样的工时工作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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