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大多数人都熟悉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完全按照个人意愿投保,社会保险是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和劳动者必须参加保险。
商业保险是指专门保险企业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经营的保险形式。是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被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死亡、残疾、疾病或者达到约定年龄、期限的,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的社会政策指导下,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强制向公民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因年老、疾病、生育、残疾、死亡和失业而丧失工作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经营者以独立核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为目的追求利润;社会保险是一种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是在国家财政支持下,为人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商业保险中是否建立保险关系完全由投保人决定: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所有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工人缴纳保险费并获得保障,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
商业保险的保护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不同的保险类型下,被保险人的保护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社会保险的范围一般由国家预先规定。风险保护范围相对狭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这是由其社会保障性质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