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后是怎样的申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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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商标撤三后申请程序如下:1、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大厅来办理。2、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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