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属于是直辖市嘛?
南京不属于直辖市,是地级市。
南京,江苏省辖地级市、省会,位于江苏省西南部、长江下游,南起北纬31°14′,北抵北纬32°37′,西起东经118°22′,东迄东经119°14′,东西最大横距约70千米,南北最大纵距约150千米,市域平面呈南北长东西窄展开,面积6587.02平方千米。
南京地形地貌
南京素有“天然地质博物馆”之称,长江漫滩、富水软土、岗地、岩溶等多种地貌单元并存。南京属宁镇扬丘陵地区,以低山缓岗为主,低山占土地总面积的3.5%,丘陵占4.3%,岗地占53%,平原、洼地及河流湖泊占39.2%。
宁镇山脉和江北的老山横亘市域中部,南部有秦淮流域丘陵岗地南界的横山、东庐山。南京平面位置南北长、东西窄,成正南北向;南北直线距离150千米,中部东西宽50至70千米,南北两端东西宽约30千米。南面是低山、岗地、河谷平原、滨湖平原和沿江河地等地形单元构成的地貌综合体。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南京
以上内容参考:南京市人民政府-城市概况
南京并不是直辖市。我国现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4个直辖市。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市。
直辖市往往有较大的建成区、较多的居住人口,且在全国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交通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家级干部。
直辖市的制度源于中华民国政府于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称的特别市,1930年施行之市组织法将其改称为院辖市,在本法中特别市的地方自治权力被大量削减,市长自开放直选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官派简任)。
国民政府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先在1928年颁布市组织法特别市组织法,并将全市最高行政机关定名为市政府,最高民意机关定名为市参议会,于1930年制定新的市组织法,将市分为院辖市即原之特别市,日后再改称直辖市省辖市,院辖市与省同级,省辖市则与县同级,设置院辖市之人口门槛为一百万人,省辖市为二十万人,但仅有半数院辖市有达到人口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