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属于什么单位?工作性质是什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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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农信社都是独立的法人,乡、镇、县级农信社都是独立经营的,人事任免权、资产经营权、信贷管理权、资金使用权均归自己,省级和市级信用联社只是一个松散型组织的领导者,只收管理费和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协调各信用社之间以及信用社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有点类似于银行同业协会,但权力比协会权利稍大一点。
社团贷款及其借款人的条件如下:
1、借款人是社团贷款牵头社的入股社员,在该社开立了存款账户;
2、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营业绩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4、能够提供有效的保证或动产、不动产、权益抵(质)押;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信社的特点为:由农民投资入股,资金优先服务于入股社员的贷款需求。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由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农村信用社在资金的来源、分配和支出上也与四大行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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