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皇帝能娶汉族人么
清代皇帝能娶汉族人。清朝选秀女除了选满族八旗的,还有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
清代的后宫,上至皇后,下到宫女,都是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出来的。旗人,是清朝独有的。因此,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后宫粉黛的制度,也是清代独有的。
顺治朝规定:凡满、蒙、汉军八旗官员、另户军士、闲散壮丁家中年满十四岁至十六岁的女子,都必须参加三年一度的备选秀女,十七岁以上的女子不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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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共二十四旗,这是清政权赖以统治的主要支柱;内务府包衣三旗则是清皇室的奴隶,二者的政治地位不同。
所以,尽管清初将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称为秀女,但挑选的方法和她们在宫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
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选一次,由户部主持,可备皇后妃嫔之选,或者赐婚近支(即三代以内、血缘关系比较密切的)宗室;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其中虽然也有一些人最终被逐渐升为妃嫔,但承担后宫杂役的,都是内务府包衣之女。
到了清代后期,包衣三旗的应选女子就不再称为秀女,而在挑选宫女时,就明确地说“引见包衣三旗使女”了。所以说,能够成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
每到准备挑选秀女的时候,先由户部奏报皇帝,奉旨允准后,立即行文八旗都统衙门,由八旗的各级基层长官逐层将适龄女子花名册呈报上来,到八旗都统衙门汇总,最后由户部上报皇帝,皇帝决定选阅日期。
因为有病、残疾、相貌丑陋而确实不能入选者,也必须经过逐层具保,申明理由,由都统咨行户部,户部奏明皇帝,获得允准后才能免去应选的义务,听其自行婚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清朝选秀
如顺治帝的恪妃石氏。
在清史稿中记载:恪妃石氏汉族,滦州人,户(吏)部左侍郎石申之女。顺治五年(1648)下旨联姻,赐居永寿宫,冠服用汉式。这位汉妃的政治意义明显要大于其在后宫的意义,所以基本上是个牌坊,貌似也不怎么受宠。
如康熙帝的密妃王氏。
她是康熙二十八年左右南巡时带回宫的汉女,父亲是苏州知县王国正,母亲黄氏,皆非旗人。连续给康熙生了三个皇子,被封为密嫔,雍正即位后被尊为顺懿密妃。
康熙还有很多庶妃是汉族人
乾隆汉妃也不少,乾隆后宫什么民族都有满、蒙、汉、朝鲜、维都有,且都有受宠的代表人物。
可以,不单止娶了,而且还是皇后等级的,爱新觉罗·颙琰即嘉庆帝便是乾隆帝与孝仪纯皇后所生,孝仪纯皇后是实打实的汉人。
满汉不通婚,是汉民男子不能娶旗女,旗人的正室不能是汉女
康熙第16子庄亲王允禄的母亲王氏就是纯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