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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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的基本内容包括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基本内容;
2、进出境货物报关的基本内容;
3、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
海关对进出境物品监管的基本原则是:自用合理数量原则。
进出境行李物品的报关;
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规定旅客进出境采用“红绿通道制度”,我国也采用“红绿通道制度”。
1、“绿色通道制度”是指带有绿色标志的通道适用于:携带物品在数量上和价值上都没有超过免税限额,且无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
2、“红色标志的通道制度”适用于携运有上述绿色通道适用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的旅客。对于选择红色通道的旅客,必须填写申报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三条
海关可以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提出的书面申请,对拟作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预先作出商品归类等行政裁定。进口或者出口相同货物,应当适用相同的商品归类行政裁定。海关对所作出的商品归类等行政裁定,应当予以公布。
第四十四条
海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需要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状况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有关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
1、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基本内容;
2、进出境货物报关的基本内容;
3、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
海关对进出境物品监管的基本原则是:自用合理数量原则。
进出境行李物品的报关;
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规定旅客进出境采用“红绿通道制度”,我国也采用“红绿通道制度”。
1、“绿色通道制度”是指带有绿色标志的通道适用于:携带物品在数量上和价值上都没有超过免税限额,且无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
2、“红色标志的通道制度”适用于携运有上述绿色通道适用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的旅客。对于选择红色通道的旅客,必须填写申报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三条
海关可以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提出的书面申请,对拟作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预先作出商品归类等行政裁定。进口或者出口相同货物,应当适用相同的商品归类行政裁定。海关对所作出的商品归类等行政裁定,应当予以公布。
第四十四条
海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需要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状况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有关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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