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书院对现代高等教育的启示
古代书院对现代高等教育的启示如下:
书院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特殊的教育组织形式,它始于唐朝中期,最初书院是作为官方学术机构而被使用,主要是帮助皇帝了解经史典籍,举荐贤才和提出某些建议。
经唐末五代至宋朝真正形成制度,此后直至明清,逐步发展成以私人创建为主、聚书研修、讲学授徒的独特的教育组织形式。
经过1000多年的发展,书院时兴时废,时盛时衰,但它作为一种制度,一种文化组织,在长期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对传统的教育模式的继承和发展,对我们今天的高等教育改革还是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的。
一、中国古代书院教育的特点
1.从其性质看,书院是官学和私学相结合的产物,它继承了官学和私学的优良传统,但又不完全是两者中的任何一个。
首先,书院是一种由儒家士大夫创办并主持的文化教育机构,因此书院是面向下层社会开放的,其生徒不受身份和地域的限制,具有浓厚的平民色彩,而官学,是以官家子弟作为教育对象,主要是面向上层社会的。
所以,从书院的创办、招收对象来看来,两者是根本不同的。 其次,私学最早产生于春秋时代,为孔子所创办。
它和书院都是由民间集资创办的,向下层社会开放。但另一方面,私学一般都处于一种自发性的状态,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教育体制,而书院则是一种有组织的,结构比较完备的教育体制。
因此,书院不是官学,但有一些官学成分,不是私学但借鉴了私学的某些做法。书院通过对两者的扬弃,逐步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教育制度,并贯穿于它存在和发展的各个时期和各个方面。
2.从教育体系看,书院是一种多层次的综合性的教育体系,包含了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使二者得到较好的衔接。
教育层次单一是中国传统教育体系存在的一个明显缺陷,具体表现为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严重脱节。历代王朝对两者的态度截然不同,为了发展高等教育而压制基础教育,在这种情况下,基础教育多是由民间自发创办的,其作用和影响极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