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水质标准
自来水水质标准: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生活饮用水水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要求。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指标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扩展资料: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 3838要求。
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 14848要求。
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执行。
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照GB 17051执行。
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8要求。
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9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024-09-20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