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暖气报停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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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暖气报停需要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
天津市2022-2023采暖期于2022年11月1日零时起正式供热,达标运行。全市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已就绪,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委、各供热企业已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全力做好今冬供热民生保障工作。
国家供暖标准
一、国家供暖的标准为:
1、国家供暖标准为18度,误差2度左右,不低于16度。
2、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度时,当供暖温度超过22度之后,室内空气会异常干燥,并由此影响人体自身的体温调节功能,造成体温上升,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内分泌紊乱等。
3、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度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40%,室温达23度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50%为最宜。
二、国家供暖收费标准为:
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缴纳取暖费,但是统管理的区,会统_安装。
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地区规定的收费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
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家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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