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LC信用证上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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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益人签字的发票,一份正本加三份副本,发票上要载明IEP/2009-2014证明的原产于中国的商品是可进口的,并且,一份正本发票应由国际商会提供(发票还应证明货物是2012年11月16日开具的发票[发票号:LA121116]下载明的货物,中国深圳,离岸价)
2.全套正本已装船海运提单,凭PUNJAB&SIND银行IBD分行指示(地址:6·····),运费在目的地到付,通知方为开证申请人,提单应载明所装运的货物和信用证号码、信用证开证日期、集装箱号、封志号、净重、毛重,以及载货船舶在印度CHENNAI当地代理的名称和地址、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
3.装箱单/包装单证,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显示毛重和净重。
4.原产地证明,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正本应由国际商会或其他政府合法当局签发以证明货物是原产于中国。
5.检验证书,一份扫描件,由开证申请人或其代理提供,以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这一证书应和其他运输单证一起提交给银行。[你这里的SUMMITTED应该是SUBMITTED吧?]
6.船公司或其代理出具的证书,证明载货船舶已根据协会船级条款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