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错误类型12种

 我来答
1207yao
2022-10-07 · 超过44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40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2万
展开全部
  1. 稻草人谬误:

故意歪曲别人观点为了更加轻松地攻击别人,或者为了让自己的观点显得更加合理,夸张、歪曲,甚至凭空创造了别人的观点。这是一种极端不诚实的行为,不但影响了理性的讨论,也影响了自己观点的可信度。因为如果一个人可以负面地歪曲别人的观点,就有可能从正面歪曲自己的观点。

2.错误归因谬误:

将本无因果关系的两件事强行关联从两个事物可能存在相关性,就得出“一个事物是造成另一个事物发生或存在的原因”的结论。因两个事物同时存在,就觉得其中一个事物是另一个的起因。但事实是,同时存在的两个事物未必有因果关系。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可能因为这两个事物有共同的起因,更可能的是,这两个事物根本没有因果关系,它们的共存只是巧合。同理,一个事情比另一个事情先发生,也不能说明两个事物肯定存在因果性。

3.诉诸感情谬误:

用操控别人感情代替论述试图通过操控别人的感情,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可操控的感情包括恐惧、嫉妒、怜悯、骄傲,等等。诉诸感情的论述可能激起别人的情感波动,但如果只用感情操控而不用逻辑论述,就犯了“诉诸感情”的错误。每个人都会受感情影响,所以这种谬误很有效,同时也很低级。

4.谬误谬误:

将论述过程中的错误当成观点错误当看到别人的论述水平很低,或者别人的论述里面有谬误,就认定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的。有时候,辩论的赢家往往并不是因其观点正确,而是辩论技巧更好。但是,作为一个理性的人,不能因为别人的论述中存在谬误或者错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的。

5. 滑坡谬误

用臆想的恐惧来逃避真实的当下如果A发生了,那么Z也一定会发生,由此认为A不应该发生。有些人总是不愿意讨论现下的事物A,而把讨论重心转移到臆想出来的极端事物Z上,但却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A的发生一定会造成极端事物Z的发生,所以这是一种诉诸恐惧的谬误,也影响人们讨论A时的客观性。

6.人身攻击谬误:

用攻击取代说理讨论问题时,对他人的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处境等进行攻击,并以此为理由或证据去驳斥对方的观点,或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所谓人身攻击,不一定是直接攻击对方,也可能是以背后捅刀子、暗示听众等方式来故意引导其他人对对方人格产生质疑。对他人的人格实施攻击,以此试图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

7.诉诸虚伪的谬误:

用批评别人来回应别人的批评不正面回应别人的批评,而是用批评别人作为回复。比如,“你不也曾经……”这种心态就是想通过用批评回应批评的方式,免去为自己辩护的责任。比如,通过这种方法来暗示对方是个虚伪的人。且不管对方是否虚伪,这种反应都只是在逃避别人的批评。

8.怀疑谬误:

自己不懂的东西,就是错误的对于自己不明白,或者知识水平不够不能理解的东西,不是去学习,而是认定一个事物可能是假的。要搞懂一些复杂的概念,比如生物进化,需要一些专业的知识背景。有些人因为自己不懂,就认定这些概念是错误的。

 9.片面谬误:

用特例为自己的错误开脱当自己的观点被证明是错误的时候,就用特例给自己开脱。人都不喜欢被证明是错的,所以当一个人被证明是错的时候,总会想办法给自己开脱。

 10. 诱导性谬误:

问题暗含陷阱,怎么回答都是错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加入了诱导的成分,使得对方只能按着他的意思来回答。就是试图用诱导性的问题来逼对方回答你提出的问题,从而破坏理性的讨论。

11. 举证责任的谬误:

让质疑者承担举证责任认为举证责任不在提出观点的人,而在于质疑观点的人。当自己的某个观点被人质疑后,认为举证的责任不在提出观点的人,而在质疑者。即便不能证伪一个事物或者举出它的反例,也并不代表这个事物就是合理的。当然,如果只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个事物是合理的,也不能肯定它就是不合理的。

 12.语义模糊谬误:

把有歧义的语言当作挡箭牌用双关语或者意思存有歧义的语言来歪曲事实。比如,故意使用双关语或者意思本身存有歧义的语言。当他因此被别人批评的时候,却又把这些有歧义的语言作为自己的挡箭牌。

上海华然企业咨询
2024-10-21 广告
上海华然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专注于AI与数据合规咨询服务。我们的核心团队来自头部互联网企业、红圈律所和专业安全服务机构。凭借深刻的AI产品理解、上百个AI产品的合规咨询和算法备案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算法备案、AI安全评估、数据出境等合规服务,...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上海华然企业咨询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