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的用与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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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有关于“有用之用”与“无用之用”的说法。《庄子•人间世》篇末曰:“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以往解庄者大多着意于庄子对于“无用之用”的标举和张扬。不错,庄子要人从对于“有用之用”的知以达其对于“无用之用”的知,但此并非庄子思想的全部。“有用之用”与“无用之用”都是从“用”的立场观物,此外,还有不以“用”的立场观物、待物。从不以“用”的立场观物、待物而言,“无用之用”亦是有局限的。庄子不仅要人突破“有用之用”的藩篱,以达到对于“无用之用”的知会与把握,更要人突破“用”的藩篱,以达到不以“用”的眼光和立场观物与待物。不以“用”的眼光和立场观物、待物,才是庄子所期许的最高思想境界。所以,在庄子哲学的视域中,关于物以及其用,有三个层次的分界:“有用之用”、“无用之用”,以及“无用”。

一、“有用之用”

   人从实用功利的立场观物,物于人而言,有“有用”与“无用”之别。

   所谓“用”,是指一物能够满足人的某种具体需要的用途,亦即某物的具体功用和实际价值,或曰使用价值。有用之物必有其用,因为有用方被称作有用之物。有用之物之用,简称“有用之用”。有用之用是具体的,是人所共知的,如树木之用、葫芦之用、牛马之用等。

   相对于物之有用的,是无用。无用是某物不具有能够满足人实际需要的性质。因为不具有能够满足人实际需要的性质,此物亦可被人看作无用之物。惠子向庄子抱怨:

   魏王贻我大瓠之种,我树之,成,而实五石。以盛水浆,其坚不能自举也。剖之以为瓢,则瓠落无所容。非不呺然大也,吾为其无用而掊之。(《庄子•逍遥游》。下引只注篇名)

   在惠子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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