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男人娶几个老婆
四个老婆。
土耳其自古就以多妻之国著称。按照教规,允许一个土耳其男人可以分别娶四房妻子。凯末尔革命后制定的第一部非宗教性的法典,重新调整了结婚、离婚、继承私有财产等各种关系,不仅废除了一夫多妻制,而且使妇女在所有上述法律问题上,和男人处于平等地位。
凯末尔党人对新的立法曾抱很大希望,然而,在实际上,它在许多方面却成了一纸空文。一夫多妻、男尊女卑现象在社会上继续存在。现在土耳其的婚姻制度是一夫多妻与一夫一妻并存,不过,正式的婚姻登记却只允许男人同他四个妻子中的其中一个去进行登记,这样,一夫多妻的家庭在形式上只是一夫一妻的家庭。他们对正式的、非宗教的结婚仪式不太重视,而由教长主持的穆斯林仪式的婚礼则是相当的隆重。
在土耳其的农村和小城镇,买卖婚姻仍然存在。抢来的婚姻也是屡见不鲜,往往是男青年把自己的意中人抢走后藏起来,被抢的姑娘会被人们看作不洁的女人。土耳其的法律在处理这种抢亲案件时有很大的灵活性:如果姑娘事先未曾同意,抢亲者就可能要受到责罚甚至坐牢。如果是经过姑娘同意,法院就会关乎民意,成人之美,准予二人登记结婚。
不过,却很少有姑娘会承认自己是被迫抢走的,因为这样做会有损她的名誉,让她很难再嫁出去,她的家人也会对她白眼相待,未婚女性在婚前需要检查贞操,所以被抢走的女性只能嫁给抢人者,等到姑娘的父亲成为外公时,两家的关系也就和解了,也可以用我们中国的俗语来说,就是“生米煮成熟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