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红字冲销法划线更正法补充登记法消除字迹法四种修改方法分别用在什么情况下
会计差错变更方法一般有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没有消除字迹法。
(1)划线更正法。在填制凭证、登记账簿过程中,如发现文字或数字记错时,可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正。即先在错误的文字数字上划一红线,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记录。
在划线时,如果是文字错误,可只划销错误部分;如果是数字上错误,应将全部数字划销,不得只划销错误数字。划销时必须注意使原来的错误字迹仍可辨认。更正后,经办人应在划线的一端盖章,以示负责。
(2)红字更正法。在记账以后,如果在当年内发现记账凭证所记的科目或金额有错时,可以采用红字更正法进行更正。
所谓红字更正法,即先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
同时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年×月×号凭证”,据以登记入账,这样就把原来的差错更正过来。应用红字更正法是为了正确反映账簿中的发生额和科目对应关系。
(3)补充登记法。在记账以后,发现记账凭证填写的金额小于实际金额时,可采用补充登记法进行更正。更正时,可将少记数额填制一张记账凭证补充登记入账,并在摘要栏注明“补充×年×月×日×号凭证少记金额”。
扩展资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可以看出,划线更正法适用的情况包括两点:一是记账凭证填制无误。二是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
如果这种错误是在当期发现的,划线更正法的适用及更正方法毋庸置疑。但如果记账凭证填制无误,在已办理结账并报出会计报表后才发现账簿登记错误。
这种错误如果不进行更正,或是采用划线更正法以外的两种方法进行更正,不仅使错账更正方法的体系出现漏洞或混乱,而且发生错误当月记账凭证与账簿记录不符的问题会一直存在,违背了账、证一致的基本要求。
如果采用一般的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正,①会导致该账户本期发生额与期末余额产生变动,使已报出报表的相关信息与账簿数据不符,影响账、表的一致性;若对已报出报表进行追踪更正又是一个费时费工的过程。
②如果该账户是一个损益类科目,对其更正不仅会涉及其他账户的连锁更正,而且会造成发生错误当月的账面“本年利润”账户余额与损益表上的“本年利润累计数”不同。
按照损益表中“本年利润累计数=上月本年利润累计数+本月本年利润数”的对照填列关系,则会出现“本年利润累计数”的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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