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判流程:
第一步,审阅审查评审材料(如论文发表刊物材料)。理论上是每个评委都要把评审材料全部审查一遍。
第二步,专业(学科)组,对所负责的人员进行评审,提出初步评审意见。注意,评议组的意见是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参考依所,
不是最终评审结果。
第三步,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和评议组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超过2/3的方为通过。
第四步,评委会组织部门(一般是人社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异议期为15天,按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第五步,人社部门行文公布,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