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课程目标的依据不包括
确定课程目标的依据不包括课堂管理的需要。
确定课程目标的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即对学生的研究、对社会的研究和对学科的研究。
(一)对学生的研究
对学生的研究,就是要找出教育者期望在学生身上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它通常包括三方面内容:①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的现状,并把它与理想的常模加以比较,确认其中存在的差距;②了解学生个体的需要;③了解学生的兴趣和个性差异。
(二)对社会的研究
对社会的研究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在课程领域里通常采用的方法是把社会生活划分为若干有意义的方面,再分别对各个方面进行研究。泰勒介绍的一种可行为的分类是:健康,家庭,娱乐,职业,宗教,消费,公民。他认为这种分类有利于把整个社会生活分析成一些便于控制的方面,保证不遗漏任何重要的东西。
(三)对学科的研究
学校课程毕竟是要传递通过其他社会经验难以获得的知识,而学科是知识的最主要的支柱。由于不同的学科专家熟悉各自领域的基本要领、逻辑结构、探究方式、发展趋势,以及学科的一般功能及其与相关学科的联系,所以学科专家的建议是课程目标最主要的依据之一。事实上,大多数课程的教科书通常就是由学科专家编写的。
由于学生、社会、学科这三个因素是交互起作用的,对任何单一因素的研究结果都不足以成为课程目标的唯一来源。如果过于强调某一因素,就会走到极端。课程史上出现过的学生中心课程、社会中心课程、学科中心课程就是这类型的例子,它们基本上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的。
2024-07-25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