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上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毛利率三者的关系。
三者的关系可以用公式表示:
销售毛利=销售收入-销售成本。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销售收入-销售毛利。
例子:
某批发公司2008年4月初A类商品库存50000元,本月购进50000元,本月销售收入111000元,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为1000元,上月该类商品的毛利率为20%,本月已销售商品和库存商品的成本计算如下:
本月销售净额=111000-1000=110000元
销售毛利=110000*20%=22000元
本月销售成本=110000-22000=88000元
库存商品成本=50000+50000-88000=12000元
扩展资料:
常用的几种成本核算方法:
1、移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下库存商品的成本价格根据每次收入类单据自动加权平均;其计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数量和金额与各次收入前的数量和金额为基础,计算出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其计算公式如下:移动加权平均单价=(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数量+本次收入商品数量)
2、全月平均法(Weighted-averageSystem)是以本月的期初数量和本月全部进货数量作为权数,取出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期初的进货成本,计算出本月存货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作为基础算出本月的发出存货的成本以及月末的库存实际成本。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的产成品、半成品的成本核算;原材料的成本核算。
加权单价=(月初结存货成本+本月购入存货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月购入存货数量)
3、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它是指对发出的存货分别认定其单位成本和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要求具体存货项目具有明显的标志,而且数量不多、价值较大,如大件、贵重的物品。期末存货的各种项目,分别确定每种物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然后相加各种存货的成本,即为存货期末全部的成本。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各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实际进货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