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农资店都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开农资店需要办理以下证件: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1、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变更事项涉及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的,需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变更”电子邮件;
(6)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股东决议、人事任免决定、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7)变更企业负责人,需提供人事任免决定、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8)变更质量负责人,需提供聘书、执业药师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未注册或注册单位与申请单位不符的,还需提供《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受理单据》(要求执业药师、本科以上学历);
2、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扩展资料:
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