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和转关的区别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和转关的区别:
1、第1种区别、难易程度不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比转关方式要简单一些,比如属地申报方式的通关模式可以不用两次报关,只需在属地报关即可,另外货物从属地到口岸也不需要监管车运输,总之程序简单费用便宜。
2、第2种区别、流程的不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是口岸直接放行,企业可自行组织进出口货物的物流路线、自行安排时间、自行选择运输工具,自行选择到货地点,海关不再进行运输途中的物流监控和到货后货物的集中监管,真正实现了“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转关是工厂的进出口权等在当地海关备案,先向当地海关申请,转到出口码头出口,在出口码头清关后再报关。
3、第3种区别、遵循的法律规则不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由属地海关负责确定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方式的企业名单,并承担对这些企业的完全管理责任,其原则就是“守法便利”,因而对于适用该模式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如无走私违规嫌疑,一般不实施查验。
转关的指运地和启运地必须设有海关;转关的指运地和启运地应当设有经海关批准的监管场所;转关承运人应当在海关注册登记,承运车辆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并承诺按海关对转关路线范围和途中运输时间所作的限定将货物运往指定的场所。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区域通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