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化合物命名规则

 我来答
静待花开aoM
2022-10-26 · TA获得超过77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4066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65.5万
展开全部

有机化合物命名规则是:

有机化合物命名有俗名、习惯命名法(又称普通命名法)和系统命名法,其中系统命名法最为通用,最为重要。

俗名是根据有机化合物的来源、存在与性质而得到的名称。例如,甲烷又称坑气、沼气;甲醇又称木醇等。天然物质通常具有俗名。

习惯命名法用天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表示碳原子数在10以内的简单有机化合物,碳原子数在10以上的用汉字数字表示,如十一、十二、十三……异构体以“正”“异”“新”等词区分。

有机物命名次序规则:

有机物命名的次序规则为:羧酸>磺酸>羧酸酯>酰卤>酰胺>酸酐>腈>醛>酮>醇>硫醇>酚>硫酚>胺>炔烃>烯烃>醚>硫醚>卤代烃>烷烃>硝基化合物>亚硝基化合物等等。

当有机化合物含有多个官能团时,要以最优先的官能团为主官能团,其他官能团作为取代基。这里这两个不能作比较。后者命名先列出羟基最后列出主官能团羧基。

有机物名是以碳链长短直接相关,一个C原子叫甲、两个C原子叫乙、以此类推。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