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职位等级划分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消防职位等级划分如下:
消防员分为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消防员在签定用工合同之日起,为普通消防员,消防员晋级考核每满两年进行一次,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晋升为上一级消防队员。
公安现役消防大队原则上是正科级编制,设立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参谋等职务,下辖中队人数超过30人的大队,大队长与教导员高配副团级是副处级别、正科职务。
从事主要工作包括:
1、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4、消防安全管理等。初中级一般是日常值班、消防设施应用及简单维护,越高级越倾向于专项检查,设施专业维护及管理、评估工作。
消防员具体可以细分为,专业消防队伍,即消防官兵、灭火、防火员,火灾瞭望观察、建(构)筑物消防员、灭火救援员等。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