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照明系统配置要求正确的是
作业现场照明系统配置要求正确的是受限空间内使用的照明电压不高于36v,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应设置警示红灯。
施工照明要求
⑴ 施工照明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一般场所,照明电压应为220V。
②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粉尘和狭窄场所,照明电压不应大于36V。
③潮湿和易触及照明线路场所,照明电压不应大于24V。
④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应大于12V。
⑤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
⑵现场的照明线路,必须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地(零)保护。
⑶照明灯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
⑷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⑸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⑹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接地(零),灯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
⑺高压镝灯安装支架应坚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⑻施工照明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⑼施工照明使用220V碘钨灯应固定安装,其高度不应低于3m,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00mm,并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不得将220V碘钨灯做移动照明。
⑽施工用电照明器具的形式和防护等级应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⑾需要夜间或暗处施工的场所,必须配置应急照明电源。
⑿夜间可能影响行人、车辆、飞机等安全通行的施工部位或设施、设备,必须设置红色警戒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