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飞机液体药品随身带还是托运
坐飞机液体药品可以随身带也可以托运,但要随身带液体药品必须出具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
旅客在旅行期间可以免费自行携带零星小件物品乘机。航空公司对体积及重量有限制。每人可携带一件物品,每件的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重量不超过5公斤。头等舱旅客可以携带两件五公斤。打火机、液体、刀具等不得作为随身携带物品带上飞机。
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根据飞行时间适量携带,超量部分必须托运。携带液态药品时要出具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
在办理乘机手续时,应当将不能随身携带的物品托运。如因未托运在安全检查时被查扣,可以根据时间选择补办托运、寄存或放弃。
扩展资料
乘坐飞机的注意事项:
旅客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机场,凭购票时使用的有效旅行证件办理乘机及安全检查等手续。为了旅行的顺畅,应尽可能提前到达机场,并预留充裕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婴儿、无成人陪伴儿童、患病旅客、残疾人旅客、孕妇或犯人(含犯罪嫌疑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航空公司及其有关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航空公司及其有关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予以承运。
处于传染期的各类传染病患者、有攻击行为的精神病患者、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重度贫血患者、临产孕妇(单胎妊娠超过36周或多胎妊娠超过32周的孕妇)、出生不超过14天的婴儿、术后患者(术后十天内)不适宜乘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李
参考资料来源:东方航空官网-旅客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