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综合协管队伍是政府出资组建的社会公益性辅助管理队伍,辅助镇、街道和公安、房地等部门开展居住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等社区实有人口(包括来沪人员)管理服务事项。其主要工作是:
1、 督促社区内来沪人员及时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对拒不办理居住登记的,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定期了解社区内房屋租赁情况,建立房屋租赁台帐,督促房屋租赁双方按规定履行义务,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税收、计划生育、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管理服务。
3、 当案件高发、治安形势严峻时,协助开展巡逻、捕捉现行、遏制发案等工作。
4、协助搞好有关法律、规章及政策的宣传。
5、做好区、镇(街道)人口办、综治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扩展资料:
1、队伍配置
根据精干、效能的原则,在资源整合的基础上,统一组建社区综合协管队伍。按市有关规定,全区社区综合协管队伍按照每500名来沪人员配1名社区综合协管员的标准配备,总人数核定在851人。各镇、街道人员核定数参照2006年12月辖区来沪人员的统计数确定。
2、队伍管理
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由区人口办统一领导,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公安、房地、人口计生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区人口办结合居住证制度的全面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的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