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哪些分类
2022-11-14 · 百度认证:上海万通职业技能培训官方账号,教育领域创作者
一、按照后果分类
1、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按照原因分类
1、主观原因
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原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错误行为。
2、客观原因
指由于车辆、道路、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水文、环境等)不利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三、按照交通工具分类
1、机动车事故
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2、非机动车事故
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3、行人事故
指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的判定
行车事故责任按程度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定责任。按责任关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行车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分配关系如下:全部责任100%,主要责任75%,同等责任50%,次要责任30%,一定责任10%。
事故责任判定具体方法如下:
一、行车事故责任按责任程度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定责任;按责任关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
1、事故全部由一方原因造成,则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故由两方以上原因造成,相关单位不能提供事故的原因,造成难以分清责任时,可裁定相关单位均衡承担责任。
3、当事故南两方原因造成,主要原因一方则承担主要责任;非主要原因一方则承担次要责任。
4、当事故由三方以上原因造成,则视各方责任依次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一定责任,或具有非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但与事故发生有一定的关系时,则负有一定责任。
二、因不可抗拒的外因造成的事故,不计事故指标。若因处理不当造成的次生事故,将按上述条款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三、当一起事故同时符合两类以上事故的定性条件时,按最重的性质定性。
四、新线系统设备在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事故时,可对专业管理责任单位降级定责。
五、相关部门委托地铁外部单位施工发生事故追究相关单位的委托管理责任,负一定责任。
六、对事故责任者,应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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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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