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能不能提前交卷
六级考试中,考生可以提前交卷,但不能离开考场,中途退场算作弊。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作为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主办,每年各举行两次。从2005年1月起,成绩满分为710分,凡考试成绩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委员会”发给成绩单。2007年1月起,六级考试不再接受非在校生报名。
根据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场规则及守则,参加英语六级考试时,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考试时,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座位,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吸烟,不得有交谈等作弊行为。如发现有舞弊行为,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考生答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书写,用红笔、铅笔答题,不予评分。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人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用专用答题卡答题,只限于2B铅笔答题。考生必须按规定答题(涂点)。
考生在答题时间内,不得离开自己的座位,考试全过程不得离开试场。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准冒名代考,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违者以考试舞弊论处,取消成绩,作零分处理。
在考试进行期间,非本考场监考人员(主考、巡视员除外)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并注意保持考场的整齐、清洁。
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安坐原位,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卡和答卷纸后,方可离场。
举行四六级考试的机构与考试组成:
由国家教育部任命成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由全国若干重点大学的有关教授和专家组成,设顾问二人,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咨询委员会委员各若干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在学术上、组织上对大学英语考试负责。
大学英语考试分为四级考试(CET-4)和六级考试(CET-6),每年各举行两次,分别在同一天的上午和下午进行。从2005年1月起,成绩满分为710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给每位考生发成绩单。2013年12月考次起,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对四、六级考试的试卷结构和测试题型作局部调整。
调整后,四级和六级的试卷结构和测试题型相同。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下社会对大学生英语听力能力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高听力测试的效度,与难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自2016年6月考试起将对四、六级考试的听力试题作局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