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别人演唱会算侵权吗
法律主观:
如网络直播主播在未经歌曲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演唱歌曲,则属于侵权行为,包括 信息网络传播权 、表演权等。一、网络平台直播演唱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表演活动,属于商业行为,未经授权,将 侵犯著作权 人经济利益。《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上述法律规定可知侵犯著作权不仅存在民事法律风险,更可能存在行政甚至刑事法律风险。二、相关案例,可以找有关汪峰禁止旭日阳刚演唱《春天里》的相关报道,原因和这个类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