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股票上市与终止上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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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股票上市的条件: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3年连续盈利,持有股票面值在1000元以上的股东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占股份总数25%,股本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比例为15%,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退市的条件:对于已上市公司,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资格。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股票上市即面临被暂停的危险:(1)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股票上市可被终止:(1)上述暂停情况的(2)、(3)项出现时,经查实后果严重;(2)上述暂停情况的(1)、(4)项出现时,经查实后果严重,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管理部门限定的时间内未能消除暂停上市原因;(3)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
退市的条件:对于已上市公司,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资格。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股票上市即面临被暂停的危险:(1)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股票上市可被终止:(1)上述暂停情况的(2)、(3)项出现时,经查实后果严重;(2)上述暂停情况的(1)、(4)项出现时,经查实后果严重,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管理部门限定的时间内未能消除暂停上市原因;(3)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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