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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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区项目开发管理中心等30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6年4月8日至1993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4月13日前取得。
7、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于4月8日上午8:00—4月13日下午17:00登录中国芗城网www.xc.gov.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4月13日下午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8日上午8:00—4月14日上午12:00。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时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4月9日上午8:00—4月14日下午17:00登录报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4月14日下午17: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并于4月15日下午17:00前上网查询报名申诉处理结果。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名者,于4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通过建设银行支付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5、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含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职位)。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招聘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建设银行将退还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费。
6、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名者,请于4月18日上午8:00—4月23日上午8:0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7、在职考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交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考试办法、时间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的办法(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职位原则上采用考核方式)。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B卷,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卫生系统职位(单位代码217—230,财会类职位除外,下同)须加考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3日下午2:30—4:30。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非卫生系统职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卫生系统职位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各占50%。
3、报考本科及以上职位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报考大专及以下职位总成绩5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包含加分。
4、符合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规定的加分对象及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9]221号执行,“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2007]7号执行。加分证明于进入体检前通知复核时一并提交,所有加分证明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加分均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加分。加分可以累计,但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成绩满分的限制。
5、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笔试成绩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卫生系统职位以专业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体检对象。其它职位加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2、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3、聘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在拟聘公示前自愿放弃的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五、其他
1、本方案由芗城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2、学历类别全日制指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本人。
5、网上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具体业务可向漳州建行电子银行部(0596-2927233)或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
6、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附:《芗城区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芗城区人事局
2011年3月25日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区项目开发管理中心等30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6年4月8日至1993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4月13日前取得。
7、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于4月8日上午8:00—4月13日下午17:00登录中国芗城网www.xc.gov.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4月13日下午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8日上午8:00—4月14日上午12:00。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时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4月9日上午8:00—4月14日下午17:00登录报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4月14日下午17: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并于4月15日下午17:00前上网查询报名申诉处理结果。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名者,于4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通过建设银行支付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5、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含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职位)。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招聘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建设银行将退还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费。
6、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名者,请于4月18日上午8:00—4月23日上午8:0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7、在职考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交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考试办法、时间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的办法(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职位原则上采用考核方式)。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B卷,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卫生系统职位(单位代码217—230,财会类职位除外,下同)须加考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3日下午2:30—4:30。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非卫生系统职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卫生系统职位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各占50%。
3、报考本科及以上职位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报考大专及以下职位总成绩5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包含加分。
4、符合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规定的加分对象及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9]221号执行,“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2007]7号执行。加分证明于进入体检前通知复核时一并提交,所有加分证明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加分均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加分。加分可以累计,但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成绩满分的限制。
5、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笔试成绩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卫生系统职位以专业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体检对象。其它职位加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2、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3、聘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在拟聘公示前自愿放弃的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五、其他
1、本方案由芗城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2、学历类别全日制指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本人。
5、网上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具体业务可向漳州建行电子银行部(0596-2927233)或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
6、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附:《芗城区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芗城区人事局
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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