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给女朋友花钱分手后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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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之间的经济往来都是比较随意的,而且也会很频繁。尤其是恋爱脑一上头的时候,有的人动不动就几千上万的转账发红包,那个时候又怎么会想到有一天要分手,分手之后又心疼自己过去投入的那些钱钱……
那么,谈恋爱期间给女朋友发的红包,分手之后可以优雅地要回吗?
这其实是两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哪些情况下的钱可以追回,再来谈谈优雅的问题。

对于恋爱期间己方赠与对方的财物能否合理要求返还的问题,要以赠与的性质作为判断的依据。恋爱期间的经济赠与,按照性质划分,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另一种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行为。

1.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指一方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赠与对方财物的行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特定情形下,因所附解除条件成就,赠与人可请求返还。”
这个很好理解啦,比如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彩礼和为了结婚而购买的钻戒等。这种是有附加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一旦双方分手感情破裂,赠与方是可以要求被赠与方返还相应财物的。

2. 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行为
“恋爱过程中,一方为了表达爱意、增进感情而赠与对方财物,或为另一方购置的个人物品属于恋爱中的一般赠与行为。在赠与行为不存在效力瑕疵时,赠与人无权要求受赠人予以返还。”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赠与行为被界定为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行为,那么这些财物在双方分手之后,你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举个例子,你给女朋友转账10000元,女朋友开心地收下了,回复你“谢谢亲爱的,节日红包好喜欢”,这种就会锁定红包赠与性质,在法律上会被界定为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行为。
但是,如果你给女朋友转账10000元,转账留言写清楚钱款用途,没有出现“我爱你”、“一生一世”等表达爱意的词句,这种是可以被界定为借款的,而不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行为。如果被界定为借款,那么在分手之后,你是有权追回这部分款项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特殊的日子发送的特殊金额的红包转账:520,1314,9999……不管你的转账留言怎么设置,这些在法律上都会被界定为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行为。在你和女朋友分手之后,这部分钱款在法律上是不支持追回的。

好了,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哪些钱是可以追回的,哪些是不可以追回的,那么对于可以追回的那部分,我们又该如何做到优雅地追回呢?
其实,当你想要追回这些钱的时候,是很难做到优雅的,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我们都明白,钱确实是个好东西,但它也是个很俗气的东西。所以,不管你是以什么样的由头,一涉及到钱的问题,而且还是和感情破裂的恋人去掰扯钱的问题,这种时候你往往会感觉自己在道德上是不占上风的,碍于面子,有很多话说不出口,有很多事不忍做绝。
所以,能不能优雅地要回钱钱,女朋友的态度就很关键啦!

1. 如果你的女朋友是那种分手后会主动退还你钱款的人,她主动提出要还你,正中你的下怀,那你就爽快地收下就好,毕竟这种时候再故作姿态就有点不知好歹了。只要你不是那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人,你是可以做到优雅地要回的。
2. 如果你的女朋友不是那种主动提出退还你钱款的类型,但是你稍加暗示她又会痛痛快快把钱给你,这样的情况下你也是可以在追回钱款的同时还能保持优雅的。因为她在潜意识里也会觉得,既然和你分手了,你们已经不是恋人了,也就没有立场再揣着你给的钱,她也不想让自己再有亏欠你的地方。所以,你稍微暗示一下她就会一口答应。
3. 如果你女朋友不同意退还,但是你又很想要回,那么这种时候就不要考虑优雅不优雅的问题了。在这种情况下除非你放弃,否则是不可能优雅的了。如果你下定决心要追回你的钱,那就公事公办好了,理性地处理这个问题,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你和她之间的经济纠纷。

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恋爱期间双方的经济往来随意且频繁,一旦产生纠纷,往往很难界定。所以,建议大家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爱情的砝码,就算是在热恋期也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千万不要为了面子,脑子一热给对方发了个大大的红包,事后又后悔以至于久久不能释怀。
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进行一些小额的经济赠与,是恋爱中的常态,可以稳固亲密关系,增进双方感情。尤其对现在的年轻恋人来说,在一些特殊的日子,发红包转账更是浪漫的表现。但是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有限度,一旦超出了某种限度,好事也会变成坏事了。
那么,谈恋爱期间给女朋友发的红包,分手之后可以优雅地要回吗?
这其实是两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哪些情况下的钱可以追回,再来谈谈优雅的问题。

对于恋爱期间己方赠与对方的财物能否合理要求返还的问题,要以赠与的性质作为判断的依据。恋爱期间的经济赠与,按照性质划分,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另一种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行为。

1.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指一方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赠与对方财物的行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特定情形下,因所附解除条件成就,赠与人可请求返还。”
这个很好理解啦,比如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彩礼和为了结婚而购买的钻戒等。这种是有附加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一旦双方分手感情破裂,赠与方是可以要求被赠与方返还相应财物的。

2. 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行为
“恋爱过程中,一方为了表达爱意、增进感情而赠与对方财物,或为另一方购置的个人物品属于恋爱中的一般赠与行为。在赠与行为不存在效力瑕疵时,赠与人无权要求受赠人予以返还。”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赠与行为被界定为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行为,那么这些财物在双方分手之后,你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举个例子,你给女朋友转账10000元,女朋友开心地收下了,回复你“谢谢亲爱的,节日红包好喜欢”,这种就会锁定红包赠与性质,在法律上会被界定为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行为。
但是,如果你给女朋友转账10000元,转账留言写清楚钱款用途,没有出现“我爱你”、“一生一世”等表达爱意的词句,这种是可以被界定为借款的,而不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行为。如果被界定为借款,那么在分手之后,你是有权追回这部分款项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特殊的日子发送的特殊金额的红包转账:520,1314,9999……不管你的转账留言怎么设置,这些在法律上都会被界定为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行为。在你和女朋友分手之后,这部分钱款在法律上是不支持追回的。

好了,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哪些钱是可以追回的,哪些是不可以追回的,那么对于可以追回的那部分,我们又该如何做到优雅地追回呢?
其实,当你想要追回这些钱的时候,是很难做到优雅的,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我们都明白,钱确实是个好东西,但它也是个很俗气的东西。所以,不管你是以什么样的由头,一涉及到钱的问题,而且还是和感情破裂的恋人去掰扯钱的问题,这种时候你往往会感觉自己在道德上是不占上风的,碍于面子,有很多话说不出口,有很多事不忍做绝。
所以,能不能优雅地要回钱钱,女朋友的态度就很关键啦!

1. 如果你的女朋友是那种分手后会主动退还你钱款的人,她主动提出要还你,正中你的下怀,那你就爽快地收下就好,毕竟这种时候再故作姿态就有点不知好歹了。只要你不是那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人,你是可以做到优雅地要回的。
2. 如果你的女朋友不是那种主动提出退还你钱款的类型,但是你稍加暗示她又会痛痛快快把钱给你,这样的情况下你也是可以在追回钱款的同时还能保持优雅的。因为她在潜意识里也会觉得,既然和你分手了,你们已经不是恋人了,也就没有立场再揣着你给的钱,她也不想让自己再有亏欠你的地方。所以,你稍微暗示一下她就会一口答应。
3. 如果你女朋友不同意退还,但是你又很想要回,那么这种时候就不要考虑优雅不优雅的问题了。在这种情况下除非你放弃,否则是不可能优雅的了。如果你下定决心要追回你的钱,那就公事公办好了,理性地处理这个问题,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你和她之间的经济纠纷。

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恋爱期间双方的经济往来随意且频繁,一旦产生纠纷,往往很难界定。所以,建议大家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爱情的砝码,就算是在热恋期也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千万不要为了面子,脑子一热给对方发了个大大的红包,事后又后悔以至于久久不能释怀。
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进行一些小额的经济赠与,是恋爱中的常态,可以稳固亲密关系,增进双方感情。尤其对现在的年轻恋人来说,在一些特殊的日子,发红包转账更是浪漫的表现。但是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有限度,一旦超出了某种限度,好事也会变成坏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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